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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助跨境电商B2B出口踏浪前行

2020年07月02日 08:59:15 来源:国际商报 作者:刘昕

7月1日零时零分21秒,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300台价值1.62万欧元的吸尘器按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9810)贸易方式在南京海关下属苏州工业园区海关申报成功。

零时2分左右,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的一批出口家具与其他5家参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9710)监管试点企业的商品分别在天津海关下属新港海关、东疆海关和机场海关完成通关手续,被顺利放行。

零时10分50秒,北京宏远到家贸易有限公司发往日本的首票9710货物,由北京海关下属首都机场海关验放离境。

当天凌晨,浙江物产安橙科技有限公司向杭州萧山机场海关申报9710模式下出口孟加拉国一批价值7895元的棉布,经查验无异常后被准予通关放行。同一时间,杭州全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委托杭州缔联客跨境科技有限公司向钱江海关申报的一批家居用品以9810模式出口美国亚马逊海外仓……

7月1日零时一过,北京、天津、南京、杭州、宁波、厦门、郑州、广州、深圳、黄埔10个海关纷纷传来捷报。

为充分发挥跨境电商稳外贸保就业等积极作用,7月1日起,海关总署在上述海关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试点,新政将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实现交易的贸易形式纳入海关跨境电商监管,包括9710和9810两种模式。

这是跨境电商新业态在经历了个人海淘(C2C)时代、商业零售(B2C)2.0时代之后,正式迈入企业对企业(B2B)3.0时代的标志,也开启了规模化“卖全球”的跨境电商贸易新征程,对于支持出口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抗击疫情和恢复生产具有非比寻常的意义与促进作用。

“B2B有了自己的通关路径”

“今天首票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主要是遮阳棚,总重量将近500公斤。以往,这类货物只能以一般贸易或者快邮件的方式出口,完整的贸易数据难以体现,物流方式相对单一,而且无法纳入跨境电商优惠政策管理。”负责此项工作的北京海关行邮处副处长杨燕冬介绍说。

在已有的跨境电商B2C政策基础上,新政为线上B2B出口贸易提供了专门的监管方式代码和通关路径,并配套通关便利措施。企业可以通过“一次登记”“一点对接”享受海关“优先查验”“一体通关”“自动比对”“便利退货”等优惠措施,实现全程通关无纸化,申报清单更加精简便捷。

服务国内中小企业出口全球的中建材易单网副总裁于晶京说,“以前跨境电商B2B出口没有合适的通关路径,只能以一般贸易或者跨境B2C等方式替代,跨境电商出口的企业贸易实绩难以体现,无法获得精准的政策支持。试点公告出台以后,跨境电商B2B出口不仅有了专属监管方式代码,还第一次对于海外仓出口在政策层面予以明确,充分体现了国家的政策导向。对我们来说,这是很大的政策利好。”

“此次跨境电商B2B出口货物优先安排查验,从海关下达查验指令到完成查验,整个过程只用了2分钟,确保了出口货物能够如期上船装运,有效提升了货物的通关效率。”天津津贸通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陈立河对跨境B2B监管新政赞许有加。

7月1日,杭州海关所属钱江海关、萧山机场海关、义乌海关成功验放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报关单和申报清单19票,货值6.68万元。杭州海关口岸监管处处长汪茂表示,杭州海关将最大限度发挥跨境电商新业态对于稳外贸基本盘和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的积极作用,为浙江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窗口”建设增添浓墨重彩的一笔。

积极回应企业诉求

近年来,跨境电商迅猛发展,已成为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特别是国内跨境电商企业发挥出口海外仓物流成本低、送达时效高、售后服务好等优势,大力发展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迅速拓展海外市场。

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在全球蔓延,大量传统贸易订单转为线上成交,跨境电商B2B出口政策的出台可谓正当其时。

“尝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模式的宝时得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副总裁杨文基认为:“此次出台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新模式,企业可以享受无纸通关、简化申报、优先查验等通关便利,企业的物流成本降低了,通关效率提高了。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拓宽了销路,有效增强了我们高端制造企业的抗风险韧性。新政让我们有信心克服疫情的不利影响,帮助我们将海外仓业务做大做强,进一步扩大跨境电商渠道的销售份额。”

“此次改革中新增的两种监管方式为地方引导本地跨境电商产业发展提供帮助,为商务、财政、税务、外汇等其他部委出台配套支持措施提供支点,也有助于跨境电商出口数据的准确统计,为国家决策参考提供数据支撑。”北京海关副关长高瑞峰说。

“跨境电商出口业务将迎来换档升级。”南京海关副关长张亚平表示,“改革为跨境电商B2B出口量身打造监管新通道,创新监管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一系列便利化措施积极助力企业渡难关,有利于跨境电商新业态的健康快速发展。”

记者从天津海关获悉,该关还研究制定了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支持企业出口退货、支持通过“空转空”“空转海”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等一系列措施,为中小微出口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通关选择,帮助企业增强业务韧性、提升抗风险能力。

据悉,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在试点的基础上,广泛听取地方、企业等意见建议,总结评估试点情况,进一步完善海关监管方案和信息化系统功能,争取早日在全国复制推广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创新措施。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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