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

服务外包别成 懒政“遮羞布”

2019年08月26日 07:36:26 中国城市报刘予涵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印发了《北京市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办法》,明确了政府购买服务的内容范围、预算编制、绩效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规定应当由政府直接履职的行政管理性事项不能购买服务,各部门不得把政府购买服务作为增加财政支出的依据。

随着社会不断发展进步,传统的“大政府、小社会”管理模式,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共服务快速增长的需求。在这种背景下,推进服务外包改革,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公共事业领域,把市场能办的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交给社会,已成为公共服务供给方式的新途径,近年来在全国各地被广泛推广。不少地方通过服务外包方式,将教育、医疗、养老、环卫等公共服务交由社会力量承担,将政府不擅长的工作外包给专业机构,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推动政府从“养人”到“养事”转变,效果非常明显。

然而,一些地方服务外包在具体实践中却变了味:有的不管什么事都想到“外包”,甚至本该由自己做的事情,也花钱外包出去;有的以服务外包的名义变相举债融资或用工,背离了政府购买服务改革的初衷;还有的在外包过程中,暗箱操作、违规操作,导致政府购买服务成了权力寻租与腐败的新灾区。而更突出的问题是,一些机关单位以购买服务之名,行推卸责任之实,对分内工作不予过问,甚至以此规避各类监管。

比如,去年底,湖北省松滋市王家桥镇中心卫生院将撰写党建工作总结、党风廉政建设年终总结、精准扶贫工作年终总结等工作“外包”给东方书院,请知名作家来撰写,可谓荒唐之极。再比如,某市将办理二套房房产证审核材料这项业务外包给了中介公司,使得原本由政府提供的无偿服务,摇身一变成了中介公司的收费项目,市民不仅要多跑腿,而且要多花钱。诸如此类的服务外包,实际上是一种懒政行为,不仅浪费财政资金,损害群众利益,也导致了腐败滋生。

服务外包本是一件好事,旨在“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但绝不是图省事做“甩手掌柜”。因此,在政府购买服务的过程中,首先要厘清哪些事可以外包,哪些事不能外包,规范服务外包的内容管理,明确负面清单。同时,对外包的服务也要加强监督,经常检查外包合同的执行情况,完善绩效评价体系,这样才能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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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乔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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