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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公布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有人给生猪打药被判15年

2022年01月04日 15:31:54

12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官网公布“危害食品安全刑事典型案例”,案例涉及桶装饮用水、过期奶粉、注水肉、工业明胶生产皮冻、保健品诈骗等各方面。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之一“张某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被告人为非法牟利给待宰生猪打药注水。辽宁省沈阳市某肉业有限公司实际经营者张某,2017年8月至2018年5月雇佣他人共计给5.5万余头待宰生猪打药注水。经审计鉴定,打药注水后的生猪及其肉制品销售金额达8250万余元。最终,张某因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二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至十五年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而另一个典型案例“陈某某诈骗案”,被告人采用冒充专家诊疗、伪造体检报告、虚假宣传等手段针对老年人实施保健食品诈骗。

2011年5月,被告人陈某某在江苏省南京市注册成立多家公司,以老年人为主要对象进行保健食品销售。陈某某对公司人员统一管理,统称“金鹰团队”,在各地设立几十个销售平台实行网格化管理。2016年,陈某某引入“平台旅游会销”模式,销售人员以免费旅游的名义将老年人骗至销售平台。陈某某通过安排员工冒充知名医学专家进行门诊咨询、假冒医务人员进行虚假检测、伪造检测报告,虚假宣传公司销售的免疫球蛋白等保健食品能够预防和治疗心脑血管疾病、癌症肿瘤、糖尿病等,以及购买产品享有国家补贴等方式,使被害人相信自己有高患癌风险,须服用该产品预防,从而使被害人高价购买保健食品。至2018年案发时,陈某某组织、领导“金鹰团队”犯罪集团实施诈骗活动,诈骗金额达1161万余元。

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陈某某诈骗数额达1161万余元,应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据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十二年六个月不等刑期,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何莉介绍,2013年至2021年,全国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案件3.8万余件,判决人数5.2万余人。此外,还依法审理大量涉危害食品安全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刑事案件。(李欣)

责任编辑:刘天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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