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城市治理

上海:新任司法所所长必须具备法律职业资格

2021年02月26日 21:49:29 来源:新华网 作者:兰天鸣

上海市司法局25日召开全市司法所工作会议,贯彻落实上海五部门此前联合发布的相关意见,要求新提任的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去年底,上海市委组织部等五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建设切实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的意见》,要求切实强化司法所工作职能,提高司法所统筹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基层政府法制工作等履职能力。

在队伍建设方面,意见明确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规定每个司法所至少配备1名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2年内配备到位;新提任司法所所长、副所长应当具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工作力量方面,明确司法所机构设置和编制配备,要求司法所人员编制不少于4名,而且司法所根据所在辖区面积、常住人口规模以及人员配备实际情况,可以适当增加编制,并提出完善工作力量补充机制,鼓励引入社会力量参与司法所工作。

在工作职责方面,赋予司法所12项工作职责,包括协调、推进基层法治建设,承担街道(乡镇)法治建设领导体制日常办事机构职能;牵头推进街道(乡镇)依法行政,协调推进街道(乡镇)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负责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等行政执法规范和监督工作;办理街道(乡镇)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等。

责任编辑:李静雯
欢迎关注中国城市报微信号
分享到: 

关于我们

城市服务

报社业务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举报邮箱: jubao@people.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65367114  010-65363263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