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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

让执法既有效率又有温度(法治头条·法治实践新探索⑤)

2021年02月25日 15:01:05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作者:本报记者 张天培

图①:深圳公安光明分局马田派出所民警在汽车站核查入站人员身份信息时向被检查人员敬礼。

周昌建摄

图②:深圳公安福田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根据规范化流程对一宗诈骗案件的物证进行整理。

罗永明摄

不久前,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沙头派出所值班民警占荣平像往常一样,通过办案信息平台进行警情巡查,这时,一条原先分流为“治安调解”的警情弹出风险提示:该警情中多次出现“被打”“躺下”“流血”等词汇,但并未发现完整的调解记录或当事人笔录。

占荣平通过关联的执法记录仪进一步核实,发现处置民警按照“治安调解”分流,在证据固定、程序规范上存在较大执法风险,于是马上要求处置民警重新核实取证,进一步完善固定证据链,及时化解了潜在风险。

这个案例是深圳公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近年来,深圳公安不断推动“法治示范城市”建设,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深化执法监督管理

降低警情“体外循环”的风险

2020年上半年,一起求助警情引起了深圳公安罗湖分局翠竹派出所执法管理室民警范达成的注意。“曾先生报警称在微信上购买额温枪,支付35万多元后,对方没有发货,也一直未退款,现在已经联系不上。”

经核实,该警情表面上看是经济纠纷,但尚不能完全排除诈骗嫌疑。执法管理室立即对该警情发布执法问题整改指令单,盯办经办民警对报警事项逐项仔细核查,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应及时受理立案并开展侦查。

经过盯办,经办民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核查细节、核实相关证据,确认有诈骗嫌疑。公安机关正式立案,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以涉嫌诈骗罪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嫌疑人后被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该案件中,执法管理室充分发挥前端执法核查作用,对警情分流处置情况及时监督预警,提醒经办民警重视警情处置,如实受理立案,降低了警情“体外循环”的风险。

“此外,如果案件办理进度过于缓慢,也会引起我们的警觉。”范达成介绍,执法管理室需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对案件办理中存在的执法问题进行及时监控,尤其是不及时调查取证、未积极查找嫌疑人到案调查等突出问题,会第一时间连同各相关方面,对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进行联合督办,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过去,存在重事后监督、轻事中事前管理,重责任追究、轻执法过程提示的问题,最后既造成百姓利益受损难挽回,也造成民警被追责的后果。”在派出所工作25年的民警许楚峰说,“但现在不同了,执法办案有信息化手段随时全程监督,有问题立即预警通知,民警能马上纠正,让风险隐患得到及时防范和化解,既让百姓安心,也让民警放心。”

据了解,深圳市公安局正着力打造执法前端、中端、末端无缝衔接、环环相扣的执法监督闭环,严格落实警情首接责任制,建立明察暗访、视频调度、随机回访等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从源头上预防执法不规范问题;注重执法中端的时效性,所有敏感案件,不论大小,一律纳入“早交班、午会商、周调度、月点评”议事通报;更加注重执法末端的实效性,建立以结案率为核心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全面推行“网络问政”,严厉查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突出执法问题。

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重视关乎群众幸福的“小事”

2020年10月24日,李威(化名)搭乘网约车从深圳市宝安区上车到福田区下车,第二天突然想起自己的平板电脑可能遗失在网约车上。李威来到深圳公安南山分局南山派出所报警求助。

李威说,没想到接警民警非常重视,不但详细了解我乘车的行程轨迹,还马上联系网约车平台,核查车辆和司机的具体信息,当天便联系到网约车司机,帮我找回了平板电脑。民警真是太负责了,必须为他们点赞!

“类似的事情我们已经有非常明确的工作指引,建立了出租车和网约车的平台沟通机制,这样找车找人容易多了,处置效率自然就提高了。”处置民警说。

2020年,深圳市公安局研究出台乘客遗忘物相关警情处置工作指引,严格落实警情首接责任制,对接出租车经营公司、网约车管理平台和行业主管部门,完善建立车辆信息登记和快速调取车辆轨迹、视频工作机制,力求实现“群众报警,警察必帮”。

深圳市公安局法制处民警李娟娟表示,出租车上遗失财物,虽然不属于刑事或治安案件,却关乎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我们的执法工作坚持从市民的角度考虑,不断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流程,做好每一件关乎群众幸福的“小事”。

去年,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宝岗派出所保安员张华通过执法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考试,成为一名正式辅警。“以前我是劳务派遣的保安员,在派出所工作4年多,协助民警抓获违法犯罪人员100多人,派出所民警把我当一家人,但因为‘身份’模糊,执法时常常遭到质疑,心里挺不是滋味。”张华说,“现在我成为一名正式辅警,对群众求助等非警务警情,可以名正言顺地帮忙了。”

《深圳经济特区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是我国较早对辅警进行规范管理和赋权的地方性法规。实施3年多来,经过不断的探索,对辅警管理、使用、保障和监督等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厘清了警、辅权责边界,辅警参与突发事件处置、巡逻防控、大型安保以及协助开展调查取证、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等职责任务和勤务组织运行模式也得以细化和规范。

深圳市公安局龙华分局龙城派出所民警唐鑫说:“辅警立法不仅仅是解决职业认同感的问题,还对这支队伍的协助执法做了严格规范。凡是接到警情,无论严不严重,包括民生小事,辅警和民警一样,都要认真履职。工作好与坏,会纳入考评问责。这对全警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起到基础性作用。”

规范信息科技应用

“布警不见警、有事快出警”

2020年是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圳市举行了一系列庆祝活动。如何在重大活动安保措施带来的市民自由权益与公共安全利益之间做好平衡,是深圳公安着力破解的难题。

在南山区一所学校工作的市民张小辛表示,公安机关一方面应用先进技术装备,提升安保水平,另一方面坚持以百姓为先,尽量减少对群众出行的影响。

深圳市公安局转变安保工作理念,大力推进智慧安保和人性化安保,围绕各项活动的重点场所、路线,实行自然疏导、远端疏导、隐形管控,将交通管制变成瞬时管制、快速疏通,营造了安全和谐的交通环境,做到了“布警不见警,有事快出警”,实现不清场、不封路,不扰民、多便民。

公共安全视频信息系统作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方面被广泛运用,成为打击防范违法犯罪活动、推进反恐斗争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但随着公共安全视频技术的不断成熟和应用,视频图像信息安全、数据保护、个人隐私保护等方面制度亟须进一步规范。

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实际需求,深圳公安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先行先试,牵头起草了《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现已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致力于提升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在打击震慑犯罪、保障公共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实现维护公共利益与保障公民隐私相统一。

深圳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刘国周表示,要让法治思维成为根植于全警内心的基本思维,将法治方式作为全警防范风险、化解矛盾的基本方法,将主动警务贯穿全警执法工作始终,不断增强民警法治意识、提升民警执法水平,下大力气提升结案率和办案质量,让执法既有效率又有温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每一件事情处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版式设计:沈亦伶

《 人民日报 》( 2021年02月25日 19 版)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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