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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提高至1.2万元

2021年09月10日 18:04:13 来源:中工网

 中工网讯 据国家财政部官网消息,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

 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要加强贷款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贷款金额。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继续以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办,鼓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其中,风险补偿金比例按当年贷款发生额的5%确定,比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适时进行调整。风险补偿金由中央和地方分担,具体分担比例按照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执行。同时,国家开发银行还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核销贷款损失的办法,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备案。此外,省级财政、教育部门应于每年1月31日前,将上一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风险补偿金存量资金用于贴息的预算安排情况,报财政部、教育部备案,并抄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通知》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国家财政部官网截图

责任编辑:王碧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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