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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垃圾分类的“冷眼旁观者”

2019年06月13日 08:02:25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沙 磊

对于处于高速城市化的中国而言,垃圾处理是城市治理最重要的问题之一。如今,垃圾产生量的各种数据是惊人的:有专家估计,我国每年生活垃圾产生量在四亿吨以上;杭州市三到四年的垃圾就可填满整个西湖;我国目前有2/3的城市被垃圾环带所包围……“垃圾围城”的局面亟待破解。

生活垃圾处理,或许只是日常生活中的一环,但对城市和国家来说,意味着更多。 生活垃圾处理常常被作为衡量城市治理水准的指标,是城市良治的标志,甚至是关乎生态文明建设全局的大事。

近年来,我国加速推行垃圾分类制度,垃圾分类工作由点到面,逐步启动,成效初显。46个重点城市先行先试,推进垃圾分类取得积极进展。2019年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然而,实事求是地看,我国的垃圾分类尚处于起步阶段:分类知晓率、参与率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片面思维较难扭转;法律体系尚不健全;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理流程的基础设施尚不完善;政策措施不够配套等诸多问题依旧存在。

北京早在2000年就开展了垃圾分类试点工作。2012年开始施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这是国内首部以立法形式规范垃圾处理行为的地方性法规。但近期的民意调查显示,虽然北京市居民对垃圾“四分类”知晓率达到了80%,然而居民分类投放的自觉性和参与率仍然较低,准确投放率仅有两成。居民垃圾分类还处于“理念上认同,行动上滞后”的阶段。我国的垃圾分类必将是一场“持久战”。

垃圾分类看似简单,其实是繁杂的系统工程,被称为“最难推广的一桩小事”。德国把垃圾分类当做一项系统工程,大约40年才见效果;日本用了27年,才形成全民参与的氛围。近期,东京奥组委宣布:得益于垃圾分类制度,已基本集齐2020年东京奥运会5000枚奖牌所需的金银铜。这重达7吨的真金白银黄铜全部提炼自旧手机、旧电脑等电子垃圾。

推行垃圾分类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落实制度,加强引导、持续宣传,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这考验着城市主政者的治理思维。

一是制度必须落地。一些发达国家垃圾分类严格、细节繁复,主要经验在于“强制+处罚”等多种约束手段并用。比如,为防止随地乱扔垃圾,日本《废弃物处理法》规定:胡乱丢弃废弃物,最高可判5年有期徒刑,并罚1000万日元(约为人民币60万元)。我国也要扣紧制度落实这根“弦”,落实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

二是加强教育引导。实行垃圾分类,关系每一个人的生活环境,关系我们子孙后代的利益。作为城市主人,垃圾分类是一道全民必答题,每个人都不能做“旁观者”,而是应当一起行动起来,共同打响“城市环境保卫战”。

三是加强持续宣传。从“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环保理念,到“能卖拿去卖、有害单独放、干湿分开放”的实操口诀;从“动员老人小孩都参与”,到“‘互联网+’鼓励年轻人加入”。垃圾分类宣传要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更要深入人心。只有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参与意识,让市民学会垃圾分类和垃圾处理的正确方式,才能让垃圾分类成为全社会的行为习惯和文明风尚。

《 中国城市报 》( 2019年06月10日   第 02 版)


责任编辑:郭禹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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