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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织就监督大网 处分上万干部

2020年01月13日 18:09:14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宋 浩文图

1月3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闻发布会。

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 “打虎榜”再添新名单,李建平、鲁当柱、孟建伟、赵云辉、苏誉、董秉惠、田忠宝等多名曾权重位高的官员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立案查处。人们开始意识到,一张覆盖全区党员干部的“监督大网”已经织成。

近日,中国城市报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了解到,2019年,针对社会反映较为突出的扶贫、涉黑涉恶、民生等领域存在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了多项专项治理行动,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77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0人,组织处理402人,移送司法机关75人;深入“打伞破网”,全区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11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219人,组织处理542人,移送司法机关119人;深入开展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全区立案查处211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36人,组织处理582人,移送司法机关97人。此外,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还相继开展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大棚房”清理整治、违建别墅整治、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干部利用矿产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行动,严肃查处了各类违纪违法问题。

纪检监察工作的深入推进,带来的是干部队伍的净化和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也让老百姓对执政党的满意度不断上升。

“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群众满意率为94.51%,较2018年提升了2.85个百分点。”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陈继清说。

净化基层政治生态,为“敢为”者站台撑腰

一位基层干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随着纪委监委工作的深入,许多“害群之马”和“扰民之蝇”都被清除出了队伍,政治生态不断向好,但也有些人利用政策的空子故意为难人,导致很多干部不敢作为,甚至不愿被提拔。

这名干部举例说,比如单位准备提拔一批干部,公示了初选名单,但如果候选干部中有人被群众举报,纪委监委就会介入调查,可是往往调查出来没问题,机会也错过了。举报的人无责,被举报者的前途也耽误了。很多人因此不愿意多干事,也不愿意被提拔,就等着在岗位上退休。

针对这种情况,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 为干部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去年立案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7件次,为161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

“少数人员动机不纯,向纪检监察机关恶意举报,旨在威胁、敲诈、报复干部,打击对手、发泄私愤、混淆是非、挑拨离间,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社会秩序,浪费纪检监察机关精力和监督执纪、审查调查资源。”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既要严肃处理对举报者的歧视、刁难、压制特别是打击报复问题,又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

今年1月2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2020年第1号文件《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关于激励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外发布,让广大党员干部少了后顾之忧,多了一份担当与自信。

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干部孙睿表示,《实施意见》既严肃追责问责,又合理免责减责,释放出了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容事的信号。

“人民法院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承担重要法治使命,应更加主动地担当作为,维护公平正义,守卫公序良俗,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孙睿说。

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实现监督全覆盖

说到巡视巡察,一位纪检监察干部对记者说,如果把日常信访比作警察办案,那么巡视巡察就是部队出征,是针对一个系统或者是一个地区的全面纪检考察。

据陈继清介绍,2019年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十届自治区党委第五轮、第六轮巡视,对41个旗县(市、区)开展常规巡视,完成对全区103个旗县(市、区)巡视全覆盖;对18个区直部门党组(党委)、6个贫困旗县开展专项巡视和巡视“回头看”;对4个国有企业、3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开展“点穴式”巡视,共发现问题2861个、问题线索1120件,立行立改事项253个。

呼伦贝尔市新巴尔虎左旗一家供热企业因与政府存在合同纠纷,引发重重矛盾,百姓供暖成了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巡视中发现问题后责成当地予以解决,但当地一直未能有效解决,回应竟称巡视已做销号处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巡视组督查室郭海军发现后立即启动了纠正流程,对此事进行了严肃处理。

如今,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已经健全巡视整改机制,把巡视整改纳入自治区纪委监委和党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范围,实行清单式、销号式管理;健全巡察整改机制,推动盟市、旗县(市、区)党委落实巡察主体责任。

“坚持以巡视带巡察、以巡察促巡视,全区共巡察党组织1748个,覆盖率达67.7%,发现问题26384个,移交问题线索1698件,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38人。”陈继清说。

为了强化日常监督,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和案件工作领办、交办、督办、核办机制,传导监督压力、压实监督责任;聚焦“关键少数”,通过调研督导、座谈谈话、参加民主生活会、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推动常态化监督;建成覆盖全区28万名党员干部的廉政档案系统,对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精准“数字画像”。

2019年,全区共处置问题线索39254件,初步核实29302件次,同比增长39.5%;立案11144件,同比增长1.6%;结案10331件,同比增长14.6%;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801人,同比增长17.8%,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660人。

清除“内鬼”,打铁更要自身硬

在许多热播的谍战片里,卧底往往是主角,围绕其开展的一系列精彩剧情扣人心弦。但在纪委监委队伍中,有一些人却扮演着“内鬼”的角色,他们被利益诱惑,为违法违纪人员提供线索和方便。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因严重违纪被查处,他存在利用职权为他人职务调整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超越权限处理公务等违法违纪行为;内蒙古自治区医科大学纪委原书记马仲奎在退休两年后因严重违纪问题案发被查处,这位曾担任过三年纪委书记的干部,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却放纵着自己,而等待他的将是严厉的处罚……

为了防止自身队伍出问题,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重大案件报告办法(试行)》《纪检监察干部“八条禁令”》等制度规定,充分发挥特约监察员作用,自觉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通过及时清理“害群之马”,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8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8人,给予组织处理141人。

为了进一步加强纪委监委干部队伍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推进“百千万人才工程”建设,推动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全体干部参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18门核心业务课程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开展“一把手讲堂”活动,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市、区)、国有企业、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带头讲授业务课;采取以案代训、组团办案方式为基层培养办案能手。2019年,全区共举办培训班1184期,培训10万余人次。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1月13日 第 07 版 )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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