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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

从“积极推动”到“督促”意味着什么

2020年04月15日 10:28:37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记者 张阿嫱

时隔一年,加快取消城市落户限制再被列入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头等要务。

4月9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发布《2020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称《重点任务》),共提出28条,其中重点强调了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推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基本取消重点人群落户限制。

记者查阅住建部公布的《2018年城市建设统计年鉴》,2018年全国城区人口超过300万的城市有29个,人口超500万的城市有15个,人口超1000万的城市有6个。

这意味着,除了上述这50个城市外,我国其他城市的户籍壁垒将被进一步破除。

从“积极推动”到“督促”

户籍改革力度正在加大

在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方面,《重点任务》还重点提到了鼓励有条件的Ⅰ型大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超大特大城市取消郊区新区落户限制;促进农业转移人口等非户籍人口在城市便捷落户;加大“人地钱挂钩”配套政策的激励力度等。

这并不是我国第一次释放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信号。

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2019年新型城镇化建设重点任务》就提出,积极推动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全面放开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大城市的落户限制。

2019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进一步强调了“全面取消”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落户限制,“全面放宽”城区常住人口300万至500万的大城市落户条件,完善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超大特大城市积分落户政策等一系列户籍改革制度。

“在深化户籍改革、农村人口市民化这方面,语言上有很大变化,去年说的是‘积极推动’,今年提出‘督促’,意味着中央改革的决心和力度都在加大。”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宏山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说,“督促”另有问责意味,如果一些具体任务不能及时落地生效,地方还可能面临问责。

杨宏山表示,今年是实现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收官之年。因此,深化户籍改革的意义重大。

今年西宁、济南、苏州、

沈阳、南京等地降落户门槛

放宽人才流动的脚步的确越来越快。

从2017年1月陕西省西安市出台“史上最宽松户籍政策”,到2019年3月18日河北省石家庄市全面放开城区、城镇落户限制,打响全国零门槛落户“第一枪”,各地的落户门槛可谓“一降再降”。

进入2020年,青海西宁、山东济南、江苏苏州、辽宁沈阳、江苏南京等城市也陆续加入开门引才的队伍中来。特别是沈阳,堪称继石家庄后,2020年全国首个零门槛落户的省会城市。

4月2日,沈阳市发布关于全面取消人才落户限制进一步放开落户政策的补充意见,提出7类在沈人员可以落户。

具体来看,落户条件都较为宽松,如提出技工学校、职业院校及以上在校生和毕业生(含往届),可在沈阳落户,这几乎覆盖了所有学历;以往,虽也有城市提出购房即可落户,但一般都默认是住宅,沈阳特意提到“含普通住宅、商业网点、公寓、写字间等”,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此外,沈阳新政还推出了“一人落户,全家落户”的福利,凡具有沈阳市户籍的居民,其父母、配偶、子女均可在沈阳投靠落户。

紧接着,另一个省会城市南京也宣布继续降门槛。4月8日,南京市发布《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其中第一项措施就是放宽落户门槛:研究生及以上学历、45周岁以下本科学历人员,凭学历证书即可落户;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在此之前,3月19日,苏州市发布《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2020年5月1日起,全日制本科可以直接落户苏州,无需社保(年龄不超过45周岁);非全日制本科有社保就可以申请落户,社保没有缴纳时间限制;配偶可以随迁至合法稳定住所。

3月18日,济南市发改委发布《济南市精准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政策措施(试行)》中,也提到了降低落户门槛,如专科以上学历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四级以上职业资格的职工,凭有效证件即可落户。

3月10日起,2020版《西宁市户口迁入政策实施细则》宣布启动,西宁市全面实现外来务工人员等非户籍人口户口迁入“落户无门槛、迁入无障碍”。

人在哪里

公共服务就在哪里

然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仅要搭建好横向流动的“桥梁”,还要竖立起纵向发展的“阶梯”。户籍解绑的背后,意味着需把基本公共服务与居住地、常住人口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重点任务》发布的同一天,4月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其中在第七条也特别提到,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

同时上述文件要求,推动超大、特大城市调整完善积分落户政策,探索推动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建立城镇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动公共资源按常住人口规模配置。

“这都意味着我国户籍制度正走向深化,且核心是方便居民获取公共服务。方便办理户籍的迁入、迁出手续,更重要的是方便获取户籍所连带的基本公共服务。”杨宏山说。

他认为,户籍不应是刚性、静态的,而是人住在哪里就在哪里登记。在过去,大量的公共服务跟户籍登记挂钩在一起。然而目前,人居分离非常普遍,即户口在一个地方,但是常住在另一个地方,这时就要把公共服务和经常居住地对应起来,就近获取公共服务。

中小城市腾飞的新窗口?

在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特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执行副院长叶堂林看来,文件提出督促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是促进中小城市发展的重要举措。

“如果中小城市能实现更好的发展,这对促进我国整体区域协调发展、城市群发展能级的提升,都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他说道。

叶堂林对中国城市报记者表示,特大城市和超大城市具有三方面优势:就业机会多、公共服务好、生态环境状况相对优良,因此人口集聚能力较强。但由于受城市自身综合承载力的限制,如生态环境承载力和水资源承载力的相对不足,应适当限制超大城市人口继续较大规模的集聚。

他认为,打破户籍限制,只是释放中小城市活力的第一步。而真正要让中小城市更有吸引力、让更多人愿意留下来,还需要从产业、公共服务、城市规划等方面加大完善力度,应适度集中生产空间、优化生活空间、扩大生态空间。

宜居宜业是吸引人口集聚的重要原因,以不可贸易品为代表的城市品质提升是关键,因此在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的城市,还需要积极出台相应的产业鼓励政策;同时公共服务要先行,让中小城市聚集更多的优质医疗机构、更好的教育资源等。

责任编辑:李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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