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医疗

国家卫健委:将组织有关单位开展膳食纤维相关研究

2023年02月09日 15:54:43

1月19日,国家卫健委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5219号《关于将膳食纤维纳入国家十四五营养与保健食品发展战略规划的建议》中答复表示,国家卫健委组织研制以食品安全为基础的营养健康标准,推进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开展食物成分及消费状况监测,为制定科学膳食指导提供依据,关注居民膳食纤维摄入和营养健康状况。

\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提出“食物多样,合理搭配”“多吃蔬果、奶类、全谷、大豆”等8条平衡膳食核心准则。建议坚持谷类为主的平衡膳食模式,每天摄入谷类食物200-300克,其中包含全谷物和杂豆类50-150克,薯类50-100克。提出蔬菜水果是维生素、矿物质、膳食纤维和植物化学物的重要来源,提倡餐餐有蔬菜,保证每天摄入不少于300克的新鲜蔬菜,深色蔬菜应占1/2;天天吃水果,保证每天摄入200~350g的新鲜水果;经常吃全谷物、大豆制品,适量吃坚果。按照以上指南,一般人群按照指南推荐进食即可满足日常充足摄入膳食纤维的需求。儿童、孕妇乳母、老年人等特定人群可遵循特定人群膳食指南推荐。

《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2013)》提出,我国成人(19-50岁)膳食纤维适宜摄入量为25-30克/天,儿童和婴幼儿根据能量密度和营养需求进行相应调整。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规定了标注“含有膳食纤维”或“富含膳食纤维”等含量声称的要求和条件,以及“膳食纤维有助于维持正常的肠道功能”“膳食纤维是低能量物质”等功能声称标准用语。

答复中提到,下一步,国家卫健委将积极组织有关单位深入开展膳食纤维相关基础研究,推进《中国居民膳食营养素参考摄入量》修订,加快修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进一步加强营养标签标准宣传和膳食纤维相关科普宣传,提升居民营养健康素养水平。

责任编辑:刘天瑞
  • 膳食纤维
  • 营养学
欢迎关注中国城市报微信号
分享到: 

关于我们

城市服务

报社业务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举报邮箱: jubao@people.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65367114  010-65363263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