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民法典“驻”小店 安全经“搬”阳台

2025年05月21日 18:28:14 中国城市网

“李老板,你看这民法典‘口袋书’里的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和咱们上次聊的订货纠纷有关联呢!”在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期间,河南省许昌市长葛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的志愿者朱红军带着普法手册,走进社区“便民超市”,为店主小李送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课。

民法典“驻”小店合同纠纷有“锦囊”

“你上次提到的临期食品纠纷,这里面藏着民法典的大讲究。”朱红军翻开手册,指着“合同编”条款娓娓道来。原来,小李此前从供应商处订购的零食存在包装破损、临近保质期等问题,双方因责任认定僵持不下。

针对这一情况,朱红军现场还原交易场景。“你在微信里明确要求‘包装完好、日期新鲜’,对方发送商品清单确认,这已经构成有效的电子合同。根据民法典第509条,卖家必须按约定交付合格货物。”

“他后来还说饼干没过期,就是快到保质期了,这也算质量问题吗?”看到小李掏出手机展示聊天记录,朱红军顺势讲解验收权利。“民法典第610条规定,货物不符合质量要求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你有权拒绝收货,且货物风险由卖家承担,运费自然不用你承担。这个案例上的情况跟您相似,关键时刻民法典能帮我们大忙。”朱红军继续科普道。

“以前只知道货不好就拒收,没想到法律上这么周全!多亏了咱们烟草局的志愿者告诉我,下次进货我就按民法典上说的,把‘验收不合格卖方承担退货运费’写进合同,再也不怕对方扯皮了。”小李一边翻看手册一边感慨。

随着普法活动的深入开展,越来越多像小李这样的经营者开始关注合同细节,主动学习民法典相关知识。这场发生在店铺里的法治课,不仅解开了商户的经营困惑,更让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小商铺是基层治理的‘神经末梢’,也是法治宣传的重点阵地。”该局法规部门负责人表示,“我们将持续创新 ‘法律+民生’服务模式,让民法典真正成为商户经营的‘护身符’,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动能。”

D12D9677-2E31-4BAD-9316-CD58FB8CF249.jpeg长葛烟草志愿者为零售户普及民法典知识。

安全课“入”小区 高空坠物敲“警钟”

“张大爷,您看这视频里的花盆从6楼坠落,差点砸中路过的老人,最终业主因未妥善管理阳台搁置物,被判赔偿 2000元医疗费。”在人民路西苑小区,长葛烟草志愿者小张播放着高空坠物案例视频,在居民楼前开启了一场特殊的“阳台普法课”。

作为老旧小区,人民路西苑小区不少住户习惯在阳台外沿摆放花盆、晾晒衣物。“视频里阿姨家未固定的花盆被吹落,结果上周大风,砸坏楼下电动车。根据民法典第1254 条,只要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坠落造成损害,业主除非能证明自己完全无过错,否则就要承担侵权责任。”

“我就是图养花方便,没想到风一吹就闯祸了。”社区住户李阿姨不好意思地凑过来,指着自家锈迹斑斑的花架说,“咱们烟草局的宣传员讲法后,我连夜把花盆搬进了窗台,还把花架用铁丝加固了。”

活动现场,小张还准备了电子版“阳台安全自查清单”,列出“花盆是否超过护栏高度”“晾衣架螺丝是否松动”“窗台是否堆放重物”等10项日常检查要点。

5FF57D49-8A1F-45C0-85EB-65AE2C25DE27.jpeg长葛烟草志愿者为社区居民播放高空坠物案例视频。

从“纸面条文”到“身边课堂”,从“全员普学”到“精准滴灌”,长葛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聚焦线下实景普法,让民法典真正成为零售客户的“护权手册”、社区居民的“生活指南”。正如该局主要负责人所说:“普法的最终目的是‘用法’,我们要让法治精神像‘毛细血管’一样融入企业治理和民生服务,为高质量发展筑牢‘法治根基’。”(张启迪)


责任编辑:尚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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