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已成为保障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环。目前,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面临诸多堵点,比如回收流程不规范、回收企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回收成本高……
近日,四川省出台了《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聚焦该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谁来建、怎么建、怎么规范运行等问题。
全国首个省级层面
规范性文件
动力电池“退役”并不意味着报废,“退役”的动力电池中含有镍、钴、锰、锂等金属,仍有可观的剩余价值。
“从产业基础来看,四川省锂矿储量丰富,动力电池产量约占全国五分之一,现有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企业11家、回收服务网点512个,综合利用能力约6.9万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副厅长、新闻发言人曾吉明介绍,我国镍、锂、钴等贵金属对外依存度高,西方国家在关键矿产供应上对我国实行“卡脖子”,废旧动力电池中的锂钴镍等高价值金属回收后,可满足每年24%的锂、31.2%的钴、16.8%的镍需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在2015年发布的《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规定,从2016年起,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应对消费者提供动力电池等储能装置、驱动电机、电机控制器质量保证,其中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的质保期限。
这意味着,部分使用时间或行驶里程较长的新能源汽车已陆续进入报废环节。
近年来,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快速攀升。曾吉明表示,截至2024年底,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140.2万辆,增长56.4%,预计未来2—3年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将迎来第一轮大规模“退役潮”,回收利用市场前景广阔。
中国城市报记者了解到,尽管新能源汽车回收量大幅攀升,但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情况并不乐观,一些新能源汽车的动力电池在回收时处于缺失状态。
四川省商务厅资源再利用处处长杨俊表示,废旧动力电池价值较高,车主多将其私自拆卸转卖后再把“缺电”的新能源汽车交售给回收拆解企业,由此让动力电池脱离监管,产生环境和安全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是全国首个省级层面专门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谈及四川省率先出台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相关文件的原因,中关村物联网产业联盟副秘书长袁帅向中国城市报记者分析,四川省对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高度重视,认识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对于环境保护、资源节约以及产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凭借自身在产业布局、政策制定等方面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抢占产业绿色转型和资源循环利用的先机。
全联并购公会信用管理委员会专家安光勇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则表示,此举固然有其产业基础等方面的因素,但当前经济形势严峻,四川省新能源汽车产业也面临诸多挑战。
“尽管其锂矿资源丰富,是锂电材料生产基地,但行业内卷严重,企业变得保守,投资慎重。四川省率先出台文件,试图通过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稳定和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减少产业下滑风险,不过这一过程可能也会面临诸多资金和市场需求不足等现实困境。”安光勇说。
成都领衔
成为竞争力较强市
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区域中心建设是《办法》的一大亮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区域中心(以下简称区域中心)是指在一定区域范围内满足相关条件,集成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储运、拆解、检测、维修、梯次利用、再生利用等功能的回收利用综合体。
曾吉明解读称,四川将综合考虑区域内现有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布局、新能源汽车保有量以及未来一段时间“退役”动力电池规模等多种因素,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按照“条件成熟一个、建设一个”思路试点建设4—5个区域中心。
袁帅认为,建设区域回收利用中心能够集中资源,实现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规模化、专业化运营,提高回收效率和处理能力;有利于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吸引上下游企业入驻,完善产业链条,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提升产业竞争力;便于统一监管和标准执行,确保回收利用过程符合环保和安全要求,保障行业健康发展;同时还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周边地区乃至全国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的发展。
袁帅补充道,《办法》的出台为其他省份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和模式,其他省份可以参考四川省的经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避免走弯路。《办法》还有助于推动全国范围内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促进各省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办法》还提出,加快推动建设区域中心,将选择基础好、有条件、意愿强的市(州)和企业(或联合体)先行先试。
“四川省内成都、绵阳等市(州)竞争力较强,更具备先行先试的条件。”袁帅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成都市作为省会城市,经济发达、产业基础雄厚、科研实力强,在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人才资源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绵阳市是重要的科技城,在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等方面表现突出,且周边产业配套相对完善,有利于开展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工作。
从实施路径来看,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环境和资源综合利用处处长鲁译表示,将会同省级部门印发区域中心建设工作方案,发布区域中心建设申报通知,明确区域中心工作思路,细化区域中心建设任务和实施路径等事项。“在后期管理中,我们将根据区域中心运行实际情况,强化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进退有序、优胜劣汰’格局,实现高质量发展的良性循环。”鲁译说。
制定省级行业规范
条件等配套政策
为了规范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流程,国家此前已发布多项政策。比如,2016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3年后对其进行了修订,增加了梯次利用相关要求和公告企业类型。2024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再次修订发布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以下简称《规范条件》),在标准规范方面,增补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 拆解规范》《汽车动力蓄电池编码规则》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拆解、编码标准。
今年2月,相关政策持续加码,进一步激活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赛道。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健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行动方案》。
此次四川省发布的《办法》提到,要制定发布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
与《规范条件》相比,四川的相关政策有所区别。鲁译表示,在总体要求与国家规范条件保持一致的情况下,四川适当降低注册资本、产能等指标要求,让企业先成为符合省级规范条件的企业并进行公示公告;具备条件的,推荐申报成为符合国家规范条件的企业。同时,通过梯度培育,与国家规范条件有效衔接,这样既有利于企业看清与国家规范条件的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也有助于各级主管部门提高培育和服务的针对性和精准性。
中国城市报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工业和信息化部公示了5批符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白名单企业,共156家。其中,四川省有2家企业入选。
曾吉明表示,四川省虽然是全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省份,但符合国家综合利用规范条件的企业仅2家,仅占全国的1.2%。这反映四川省行业规范化发展对比国家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回收、贮存、运输各环节的不规范现象一定程度存在。
针对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企业现状,鲁译坦言,与广东、江苏等省份相比,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布局较晚,现有回收利用体系不完善,产业链基础较为薄弱。以再生利用为例,仅有少数企业具备从拆解破碎到再生利用的全流程生产线,对比国家2024年版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要求,四川省部分企业还存在一定差距。
“但另一方面,这些未达到国家规范条件要求的企业也是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产业链的重要主体,是构建四川省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体系的重要支撑。”鲁译说。
若要确保《办法》切实落地实施,既需要政策层面的有力支撑,也离不开企业的积极协同配合。《办法》明确,开展符合省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的企业培育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在袁帅看来,当地企业要更好地配合相关工作,首先要加强政策学习,深入了解《办法》的要求和标准,确保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政策规定;加大技术研发和创新投入,提高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技术水平和处理能力,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积极参与区域中心建设,加强与上下游企业的合作与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同时,要注重环保和安全管理,确保回收利用过程不对环境造成污染,保障生产安全。
《中国城市报》(2025年05月19日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