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记者 何 玲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论述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加快建设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增强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和长三角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大城市,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幸福的美好生活,8月12日,芜湖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人民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建设人民城市要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目标追求,让城市发展处处围绕人、时时为了人、真正服务人,让共建共治共享成为城市发展的主基调。
芜湖市把建设人民城市作为一项必须长期坚持的重大政治任务,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有序实施一系列专项行动方案,建立覆盖城市建设发展全过程的长效常态治理机制。《意见》提出,到2025年,把美丽江城建设成为宜居、宜业、宜游、宜学、宜养、宜创的“六宜”城市,从生活、生态、生产三个维度呈现出“古今交映、中西交融,山水相间、欢乐相伴,空间共享、产城共创”的人民城市风范。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意见》从规划引领、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有效供给、宜居环境打造、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提出5大主要任务和25项重点举措:
围绕省域副中心城市发展定位,聚焦城市功能提升和形态塑造,构建全市统一的空间规划体系,保护传承历史特色,合理运用自然风貌,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温馨宜人、生态空间山清水秀;
围绕“大交通、大物流、大贸易、大投资、大价值”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体系,不断提升城市能级,打造联通长三角和中部地区枢纽型的开放名城;
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提供完善便捷的公共服务,创造丰富多彩的生活体验,统筹抓好底线民生、基本民生和质量民生,让和谐包容温暖人心;
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强长江保护与生态修复,依托自然资源禀赋,打造天更蓝、水更清、山更绿、城更美、空气更清新的城乡环境,实现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城市和谐共生;
探索城市开发建设新机制,建立人民城市建设合伙人制度,充分发挥各方面力量和人民群众的主人翁精神,汇聚起城市共建共治共享的磅礴力量,探索出一条具有芜湖特色的人民城市建设路径。
此外,为了确保人民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意见》还明确了各项任务的牵头责任单位,同时从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全民共建、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制度供给、引进专业人才、加强项目调度等方面给予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