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1月26日电(记者刁静严)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共同发布了《乡村美丽庭院建设指南》国家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据了解,该标准从立项到发布历时3年,在全国妇联指导下,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妇联作为第一起草单位,联合浙江省妇女联合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安吉县中国美丽乡村标准化研究中心等15家单位共同起草。该标准是首个针对美丽庭院建设的国家标准,也是全国新农村领域首个由群团部门申报起草的国家标准。
该标准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和“千万工程”为指引,在安吉县美丽庭院建设模式基础上,吸收各地成功经验,结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了乡村美丽庭院的庭院布局、庭院风貌、环境卫生、家风文明、庭院经济、长效管理等内容,提高了标准的科学性、适用性、可操作性,适用于各地推进和指导乡村美丽庭院的新建、改(扩)建与管理。
对于美丽庭院建设中的常见问题,标准都一一进行了解答。其中提到,乡村美丽庭院建设需坚持党建引领、村民主体,安全科学、经济适用,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三大原则;在“发展庭院经济”上给予指引,庭院可发展手工业、养殖业、电子商务、休闲旅游等业态;在长效管理方面,突出了家庭成员是美丽庭院定期管理维护的主要责任人,从村的角度,可以综合运用宣传栏、积分榜、亮晒台等方式,对庭院实行动态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