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男演员潘宥诚在个人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11月1日李佳琦直播间带货骆驼牌冲锋衣时,出现了自己非商用的图片,这张图片被用于做商业推广,潘宥诚对此表示准备拟律师函,希望品牌方给出合理的解释。
潘宥诚表示,相关照片是自己团队方面和品牌方合作进行的一个非商用的软文推广,最早是2022年8月潘宥诚发布在小红书个人账户上,以图文方式向网友推荐该品牌的产品,团队方面并没有给品牌方任何商用授权。在2022年11月时,潘宥诚团队发现这张照片被品牌方放到了电商平台,当时团队对品牌方做了警告,品牌方向团队道歉并下架了图片,团队方面对此没有再进行追究。在看到这张图片出现在李佳琦直播间时,潘宥诚对品牌方表示了失望,“我觉得一个不守诚信的品牌是做不出好的商品的,觉得商家用此类的蹭图手段是非常可耻的。”
11月3日凌晨,潘宥诚更新了该事件的后续,团队和品牌方的沟通并不算愉快,潘宥诚表示团队打算和品牌友好协商,但协商的结果是品牌方工作人员在沟通微信群中表示“我们过去从来没有使用过,这个人我们也不知道是谁,他的肖像权对我们没有任何价值,这是误用,也是因为我们合作公司推过来的,因为这个人没有任何知名度。”潘宥诚还发现自己的照片出现在了商家店铺多处,“哪怕我现在长得是个猪头,你也不能乱用,这个猪头是属于我的,你要经过我的同意。”品牌方尚未对此作出公开回应,李佳琦直播间已将相关照片删除。
未经授权的非商用照片被商家拿去商用了,自己的肖像权被侵犯主张要维权,网友们也表示了支持,但引起大家争议的是这条维权的视频上带着李佳琦的话题,“可能是我多心,如果只是维权,大可不必带上李佳琦的话题。”“难道不应该说骆驼品牌维权吗?蹭李佳琦干嘛呢。”但也有网友不认可这一说法。对此,潘宥诚作出了回应,“我说的是李佳琦先生直播间出现我的非商用照片,可没说李佳琦本人用我照片,字字句句说的很清楚!”
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直播带货中出现人格侵权,被侵权者、商品方、带货主播三方权责要又要如何划分?10月底杭州发布的《直播电商产业合规指引》或许能网友们的口水仗一个比较清楚的解释,在第三节商品及服务合规的第十二条“禁止推销的商品或服务”中指出,禁止推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商品或服务,第四节直播营销合规的第十七条合法开展直播预热及宣传中则提出直播电商从业者不得发布含有虚假或误导信息、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或人格权的内容。从这一层面看,实际上对带货主播在带货前的自查自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己所带货的产品存不存在隐形的知识产权、人格权等方面的纠纷应当在上播之前厘清,以避免扩大侵权范围和影响,这或许也会促使品牌方和主播方签署更加权责清晰的关于产品产权的条款,以厘清责任划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沈昭
校对 李海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