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能源转型与可持续金融学术年会”于7月14日下午在北京召开,会议主题为“可持续金融助力能源转型”。
本次年会由中国能源研究会、北京万家绿色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联合主办,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承办,并得到了中国美国商会、中国欧盟商会的大力支持。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正运、中国美国商会副会长马琼娜、中国欧盟商会能源工作组全国主席徐忠华等领导出席大会并致辞。来自能源企业、金融机构、社团组织和有关部门等单位的代表共120多人在现场参加年会,在线观看会议直播人数超2600人。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正运表示,本次年会旨在探讨新时代背景下的能源转型新趋势,以创新的可持续金融思维和方法,推动能源行业进步和产业升级。希望各方充分利用好能源转型与可持续金融学术年会这一平台,深入交流、增进合作,共同为推动我国能源事业的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共创美好未来。
中国美国商会副会长马琼娜表示,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中国美国商会依托商业可持续工作组等平台,积极发挥桥梁作用,组织会员企业与地方政府、企业和科研机构开展多层次的交流互访,推动会员企业积极参与气候合作项目,推动美中在能源转型与可持续金融领域的务实合作与交流,共同探索创新机遇。
中国欧盟商会能源工作组全国主席徐忠华致辞时表示,中国欧盟商会今年成立25周年。能源工作组是商会最大的一个工作组,使命是构建中欧能源产业投资友好商业环境,为欧洲企业在华发展贡献力量。中欧双方要在能源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方面贡献力量,构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能源产业生态圈。
在主旨报告环节,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正运、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杨娉、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中国环境法与治理项目主任吴琪、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研究院院长舒安杰、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建林、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输部副主任叶平、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与标准研究所所长袁波、国网英大集团研究室(金融研究所)主任(所长)吴洁等,围绕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绿色金融助力能源低碳转型、《能源法》为能源转型保驾护航、煤电绿色低碳转型突围、能源产业金融创新实践、煤炭产业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石油石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能源产业转型融资主体评价等能源领域重大技术和可持续发展议题等分享经验成果,共同探讨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中国能源研究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孙正运分享了新型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的实践情况。气候变化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我国作为一个负责任的大国,从战略到落地实施都做了大量有成效的工作。我国二氧化碳排放量中,能源活动占比80%,能源活动中电力排放占比40%,位列第一。
“能源是基础产业,服务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新型能源体系就要和国家的国民经济规划统筹设计,空间适配,产业链协同,政策联动。新型电力系统一是要以新能源为主体,坚持源头清洁化。到2025年5月底,总装机容量36.1亿KW,其中,新能源装机容量16.52亿KW,风电装机容量达5.67亿kW,同比增加23.1%;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达10.84亿kW,同比增长56.9%。二是消费侧以电为中心,和其他能源形式协同互动,电能替代。三是由于新能源的波动和不确定性,需要大量的调节能力建设。四是数字化、人工智能、大模型、电力系统的深度融合。”
中国人民银行研究局金融市场处处长杨娉介绍了绿色金融助力能源低碳转型的已有实践与未来方向。绿色金融体系构建“五大支柱”推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一是持续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体系。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要求。信息披露一方面是为了促进产业和金融行业的交流。比如能源大省如果更早更全面地开展气候风险压力测试,其银行资产质量可以更早地进行调整和优化。另一方面,防范“洗绿”“漂绿”行为。截止今年5月末,沪深A股上市公司披露2024年ESG相关报告的占比为45%。三是健全激励约束机制。2018年符合条件的绿色贷款和绿色债券纳入了中期借贷便利的合格抵押品范围。碳减排支持工具到今年一季度末支持发放的碳减排贷款超过1.35万亿元。四是促进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发展。截至2025年一季度末,绿色贷款余额40.61万亿元;绿色债券余额2.13万亿元,累计发行超过4.33万亿元。可持续发展挂钩债券(SLB)、绿色基金、绿色保险等加快发展。碳市场建设取得重要进展。2021年,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2024年,成交配额1.89亿吨,成交额181.14亿元。全国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市场启动。五是不断深化绿色金融国际合作。
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中国环境法与治理项目主任吴琪阐释了《能源法》为能源转型保驾护航的情况。从国际能源立法实践与趋势来看,欧美国家能源立法起步相对较早,各国致力于以立法保障能源转型。比如,欧盟出台了《可再生能源指令》《欧洲气候法》,法国出台了《能源转型绿色增长法》等。作为能源系统的基本法,《能源法》一是为能源发展提供长期、稳定的法治保障,二是将能源领域(能源安全、能源转型、市场体制等)的重要政策和制度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三是为能源领域法律政策的出台提供上位法依据,四是为能源领域司法实践提供制度供给。能源转型进入法治化、绿色化、规划化的新阶段,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性发展环境。
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研究院院长舒安杰从未来煤电“三个压舱石”的发展判断,煤电面临技术、经营和人力资源三大挑战,加快推进煤电低碳转型措施及建议这三个关键方面重点阐述了关于煤电绿色低碳转型突围的建议。
煤电在电力安全保供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煤电支撑的电力供应占比60%以上,在规模化降碳减碳方面存在着重要的价值,支撑新能源的发展,承担着电力系统安全的压舱石,能源系统碳中和的压舱石,生态环境治理的压舱石三方面重要作用。
煤电节能减排任务艰巨,面临技术挑战、经营挑战和人才挑战。加快推进煤电低碳转型,未来可期:一是以布局之变推动煤电角色转变,二是以机制之变保障煤电可持续经营,三是以技术之变推动煤电低碳转型升级,四是以治理之变推进煤电人才队伍和能力建设。
南方电网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潘建林分享了能源产业金融创新实践。“金融工作要围绕实业所急、国家所需和人民所盼,特别是产业金融必须围绕主责主业,当好长期资本、耐心资本、战略资本,以融强产、以融促创,为两型建设和能源电力转型提供产业金融支撑。”
以组建策略型基金南网能创股权投资基金为例,该基金投资范围聚焦能源电力产业链,以资本为纽带,发挥“国家队”作用,搭建基金投资人与被投企业的常态化对接机制,强化资源整合与业务赋能,推动被投企业市场拓展,服务国家能源产业转型升级大局。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运输部副主任叶平阐述了国家能源集团煤炭产业的清洁生产与可持续发展思考。煤炭清洁高效生产技术,一是落实国家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环保理念。近些年国家能源集团投入100多亿元聚焦生态治理。二是建立生态修复的机制,神东创新“三期三圈”水土保持生态环境防治模式。三是应用新技术推进清洁生产。世界首套152台纯水液压支架于2018年在锦界煤矿31408工作面安全正常投运,该项创新成果解决了井下开采污染难题,填补了国内外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使用纯水介质的空白。四是加快建设绿色矿山。五是深度融合智慧化技术,建设少人智能煤矿。六是采用高效洗选加工工艺,不断提高煤炭清洁程度。为促进煤炭可持续发展,要持续加强科技创新,推动煤炭价值链向中高端迈进。
中国石油安全环保技术研究院政策法规与标准研究所所长袁波着重阐述了双碳背景下石油石化行业绿色低碳转型的思考。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能源行业的绿色低碳转型势在必行。中国石油高度重视双碳工作,发布了绿色低碳发展行动计划,确立“三步走”总体部署。积极推动CCUS等碳中和关键技术研发,持续保持投入规模国内领先。发起成立中国油气企业甲烷控排联盟,推动天然气生产过程甲烷平均排放强度于2035年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双碳背景下清洁能源为主、化石能源为辅的能源结构变化是大势所趋。石油从燃料向原料转变、天然气从桥梁向伙伴转变、新能源从协同油气向规模发展转变、负碳产业从产业链向价值链转变等四大转变将助力石油石化行业实现绿色低碳高质量转型发展。
国网英大集团研究室(金融研究所)主任(所长)吴洁发布了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与国网英大集团牵头编制的《能源产业转型融资主体评价方法》团体标准。该标准旨在构建一套科学、系统、可量化、可操作的评价体系,为金融机构精准识别、有效支持能源产业致力于绿色低碳转型的融资主体提供有力依据。
该标准对能源产业转型融资主体采用“定量为主、定性为辅”的综合评价方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定量指标包括“温室气体排放总量、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产品碳足迹、绿色电力生产/适用”四项指标,分值共80分,定性指标包括“可持续发展(ESG)、转型计划、融资计划、治理计划”四项指标,分值共20分,根据各指标表现情况赋分;标准对融资项目以“温室气体排放总量”与基准值相比下降情况为标准进行评级。
基于上述指标体系的综合评价得分,将评价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三星级(优异)、二星级(良好)、一星级(达标),为融资机构匹配相应差异化金融服务提供客观、透明的决策依据。
标准规定评价应包含初始评价、持续评价和最终评价三个阶段,在能源企业或项目申请转型融资支持时,融资主体应委托第三方,对其前一年的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进行评价、融资服务期内进行年度绿色低碳转型跟踪评价、服务期满后进行最终评价;金融机构依据融资主体初始评价等级,可为其在授信准入、授信提额、绿色审批通道、金融服务升级、可持续融资等方面提供差异化支持,对服务期绿色低碳转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并依据最终评价结果确认转型融资服务是否需要调整或督促整改;若评价过程中申请主体出现任何作假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环保政策要求的,评价结果将被取消。
“今后要联合能源企业、金融机构共同开展标准的试点应用,选择在能源领域有深厚基础、创新意愿强烈的金融机构作为首批试点合作伙伴,重点支持一批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能源转型企业和项目,形成‘标准-项目-融资’的闭环验证,推进标准落地应用见效。并推动标准升级与体系衔接,强化标准联动,形成支持政策,更大力度更高质效服务支撑能源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吴洁表示。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副秘书长郭海飞发布了“能源产业可持续金融创新案例”征集活动。案例征集活动旨在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力度,案例征集将于8月15日截止。由征集案例汇编而成的《能源产业可持续金融创新报告》将在2025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崇礼)论坛期间的举办的第二届国际能源可持续发展(ESG)论坛上发布。
主题为“能源低碳转型与可持续金融”的圆桌沙龙,由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副秘书长郭海飞主持。能源基金会低碳经济转型项目主任杜譞,美国环保协会北京代表处企业伙伴关系主任冉泽,北京京能科技有限公司高级专家、北京碳中和学会副秘书长冯武军,艾默生中国政府事务及公共政策副总裁于江,华夏银行绿色金融中心副主任彭凌,安永大中华区ESG可持续发展主管合伙人李菁,围绕全球能源低碳转型、国际企业应对气候变化、农村能源转型趋势、能源低碳转型痛点和难点、可持续金融政策和产品助力能源低碳转型等进行深入探讨。
“能源转型与可持续金融学术年会”已成功举办两届,已经列入中国科协年度重点学术会议,并发展成为我国可持续金融推进能源产业转型的综合性盛会。为广大能源企业和金融机构提供了交流合作平台,对于加强能源产业转型和金融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推动我国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能源研究会能源金融与法律分会主任委员陈景东主持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