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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向半瓶水说“不”

2021年05月04日 09:44:37 人民网-人民日报海外版刘汇佳 王 华

“一瓶水,一场会;会一散,扔一半”这个现象曾在很多会议现场上屡见不鲜。会场瓶装水浪费随处可见。有专家估计,我国每年在会议场所浪费的瓶装水有上千万瓶,“绿色会议”势在必行。

新华社记者曾走访天津市南开区、和平区、河东区的多家酒店,发现瓶装水浪费现象均有存在。比如天津一家星级酒店一场学术会议散会后,剩下的“半瓶水”有15瓶。“五六十人的会议,能剩20多瓶没喝完的水。”酒店的相关负责人说,只要开了瓶,酒店一般就当垃圾处理。

笔者还曾在北方一家大型会议中心蹲守。公开数据显示,这家会议中心在2009年11月至2017年底累计接待会议人数3500余万人次,平均1年参会人数达430多万人次。按每天上午下午各一瓶水计算,每年耗费800多万瓶水。

“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要实施国家节水行动。节约每一滴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营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浓厚氛围。

基于“半瓶水”的浪费现象,天津市开始采取光瓶行动。该市水务局日前发布《关于开展节水“光瓶”行动深化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要求以节水“光瓶”行动为契机,把节水作为解决全市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

《方案》要求天津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在召开会议、举办展会、组织调研考察等活动时,无特殊要求不提供瓶装饮用水,如有瓶装饮用水特殊需求,应提供小瓶饮用水,并按需取水。在制发会议通知时明确提倡自带水杯。会场摆放水壶,按需自助取水,张贴节水“光瓶”等节水宣传提示。公共机构和教育主管部门应建立监管制度,对节水“光瓶”行动执行不到位的单位,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宾馆、酒店、展览场馆等在承接会议、会展等活动时,原则不摆放瓶装饮用水,如主办方确有需求,应提供小瓶饮用水;应提供瓶装饮用水“签名”挂标,方便识别;在会场等地点张贴节水“光瓶”等节水宣传标识,提示与会者将瓶装饮用水喝完,未喝完的随身带走。各种剩余水工作人员应集中收集回用,主要作为绿化用水。

对企业,《方案》也提出要求:根据市场需求,生产小瓶饮用水,包装上印刷节水宣传标语,提供消费者识别标识,引导消费者节约水资源。

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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