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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部署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2021年06月09日 21:48:06 云南省应急管理厅

云南省安委会近日印发《关于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部署开展道路交通领域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集中攻坚行动,抓实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防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安全风险,全力遏制重特大道理交通事故。

围绕“人、车、路、企、政”五个方面,坚决压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深入排查整治突出风险隐患,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的目标。

从严整治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落实农村交通安全责任制,开展农村交通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点;加强运输企业监管和货运安全监管,强化低速货车、电动车安全监管、检验机构监管;实施挂牌督办制度,整治公路危险路段,落实高速公路技防设施;从严整治交通违法,全程执法监管,开展货车超限超载整治;全方位搜集非法运营线索,建立非法运营车辆黑名单,常态化组织精准查处;对非法运营严重超员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对非法营运肇事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对组织非法营运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的,严格依法惩戒。开展摩托车违法大整治,严防摩托车交通事故,构建学校、村(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监管格局,严防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事故。强化校园周边巡逻管控,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强化校园交通安全管理,严格查处接送学生上下学车辆超员违法行为。严肃事故追责问责,建立健全隐患整改验收标准,及时对事故调查整改工作开展“回头看”,通过约谈教育、挂牌督办等方式,推动问题隐患整改到位。要充分利用事故调查成果,及时在媒体上公布调查处理结果,加强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确保“追究一起、曝光一起、警醒一片”。

通知提出,对工作不扎实、不深入的及时开展约谈;对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一律约谈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一律进行闭环式倒查溯源,按照“四个不放过”要求追责问责;凡是查处不严格或者问责不到位的一律提级重新调查处理。

余下全文


责任编辑:李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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