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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拟建100家医养结合优质单位

2021年09月05日 11:46:37 健康报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养老服务方面,《意见》明确,鼓励省内养老机构与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协议、合作共建、服务外包等方式开展合作,支持医务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到2025年,打造100家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

《意见》明确,新建住宅小区应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建筑面积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房,且单处用房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到2025年配建设施达标率达100%。已建成的小区按照每百户15平方米以上的标准,采取政府回购、租赁、改造等方式,因地制宜补足养老设施。对有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的困难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每年支持5000户,到2025年共支持2.5万户。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三社联动”机制,到2025年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90%。

《意见》明确,到2025年建立覆盖县、乡、村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每个县、市、区建成1所失能照护服务机构,50%以上的乡镇建有1所具有综合服务功能的养老机构,所有街道至少建有1个具有综合功能的街道养老服务中心,护理型床位占比不少于55%,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100%。(记者 陆继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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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永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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