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2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进行解读发布。
据了解,2018年以来,徐州市对烟花爆竹实行禁放,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得到明显改善,禁放工作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可和大力支持。去年市区优良天数、PM2.5平均浓度改善幅度均居全省首位。
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满足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要求,营造安全、文明、绿色的城市环境,2021年12月23日,市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了《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限制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下称《规定》),并于2022年1月1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规定》主要对禁放区域、部门职责、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在5年内对禁放烟花爆竹进行规定,使禁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在较长的时期内有法可依,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清洁美丽文明和谐的城市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
一是明确禁放的区域。根据徐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原有《通告》的基础上,《规定》继续坚持明确市区范围内(铜山区、贾汪区、鼓楼区、云龙区、泉山区、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徐州淮海国际港务区)全区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是明确多种禁放措施。《规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禁放区域内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多渠道、全过程推动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三是明确处罚主体和法律依据。违反本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明确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是明确《规定》的生效时间。为保证禁放工作取得实效,《规定》明确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徐州市政府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魏国表示,烟花爆竹禁放规定的出台实施,是徐州市委市政府顺应民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提升城市文明形象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朋友能够继续支持、拥护和执行好禁放政策,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