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一支队执法人员在对某在建工程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项目工地试验室存在未按照检验检测规范和规程开展试验检测活动,涉嫌出具虚假试验检测报告行为。
执法人员发现违法线索后第一时间进行调查询问并初步固定违法证据,严格按照规范化执法流程进行立案、调查取证,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并全面深入分析,查明案件事实;组织法律顾问系统研究案情及程序,确保违法事实清楚、证据链确凿完整、违法行为定性正确、程序合法。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制作违法行为通知书,充分保障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8月18日上午,第十一支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当场缴纳罚款,表示要以此次处罚为戒,不越“红线”,时刻绷紧工程质量管理弦,确保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目前,该案已完成结案。
此次行政处罚是第十一支队成立以来开出的第一张“罚单”,也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后省级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作出的首例工程质量行政处罚案件,实现了省级交通工程领域处罚案件“零”突破。不仅查处遏制了工程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行业秩序、有效督促企业精细化管理,同时也在“实战”中全面提升了执法人员的办案能力,执法队伍的素质得到明显的提高。
罚款不是执法的目的,规范才是根本。下一步,陕西省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总队第十一支队将锚定目标、坚定方向,持续秉持严格执法、温情服务理念,严把在建工程“质量关”,不断提高精准发现工程质量实体问题的能力,用好执法监管“利器”,不折不扣履行支队工程质量监督执法职能,扎实推进在建高速公路工程质量稳步提升。(吴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