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8月29日电(记者朱俐娜)近日,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工信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推进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综合考虑光伏产业集聚、电网承载能力等因素,遴选25个县(市、区,东莞为镇)作为广东省首批县域“光伏+建筑”应用试点区域。
《方案》提出,各试点区域结合实际,选取若干个乡镇(街道,东莞、中山选取社区)先行开展全域试点,鼓励有条件的试点区域开展整县(市、区,东莞为镇)全域试点。全域试点实施“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调度、统一管理”,推动建筑分布式光伏规模和城乡建筑风貌同步提升。
《方案》在总体要求中指出,通过“光伏建筑”应用试点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广东特色、助推城乡建筑风貌提升的可复制可推广典型案例,探索县域分布式光伏高质量发展新路径,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城乡绿色低碳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