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8月27日电(记者叶中华)8月27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入汛以来,华北、华东、东北等地连续遭遇强降雨,截至目前,全国共有23个省(区、市)的公路交通基础设施受到不同程度洪涝灾害影响,初步统计累计损毁超过160亿元。目前,交通运输部已会同财政部累计下达公路应急抢通补助资金5.4亿元,各项修复工作正在有力有序推进。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李颖介绍,交通运输部落实落细交通运输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各项措施,主要开展了以下7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坚持调度跟着预报预警走,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抓好汛期气象监测预警和调度工作,每月向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印发风险提醒,紧盯每日气象预警,全面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制定完善防御台风、强降雨工作程序,针对黄色及以上等级暴雨预警,由部领导调度部署防御应急工作,督促各地对应红、橙、黄、蓝暴雨预警等级自动启动一、二、三、四级强降雨防御响应。“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以来,截至8月25日,交通运输部启动、调整强降雨防御响应38次,其中二级9次、三级15次、四级14次,台风防御响应8次,其中三级3次、四级5次;开展视频调度38次。针对受灾地区加强应急调度,做好应急准备和突发情况处置。
二是切实抓好公路安全管控。落实“响应、巡查、管控”关键措施,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强化主动性防御管控,特别是对夜间山区红色预警路段,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把关、停作为重点防御措施。
三是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预警。强化道路运输、城市公交安全监管,指导做好道路客货运输以及城市公交、地铁、出租车、网约车等城市交通极端天气防御工作,通过信息化手段强化安全预警提醒提示,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应关尽关、应撤尽撤、应停尽停。
四是督促做好港口、航道等防汛防台风工作。指导港口企业落实人员避险、设备避风、货物避水等措施,加强汛期渡口、航道、通航建筑物和航运枢纽大坝等运行监测,确保安全。
五是加强汛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密切关注气象、水文动态,督促落实禁限航要求。对后续可能出现的汛情与台风叠加情况,提前谋划部署,做好应急准备。
六是强化汛期交通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配强工作力量,做好监督指导。督促新开工和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加强重点部位安全监测、做好风险防范。
七是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持续强化和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工作,督促各地相关单位按照强降雨响应等级,严格执行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安排精干人员在岗在位,同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遇有突发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李颖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继续扎实组织做好交通运输防汛工作,全力保障汛期交通运输行业安全平稳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