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报道

建设崇德向善文明城市的“三个着力点”

2025年08月12日 10:51:57 中国城市报蒋 杰 徐 建

近日召开的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着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文明城市是衡量一座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硬实力”和历史文化底蕴“软实力”的关键指标,“崇德向善”则是文明城市的根和魂。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是践行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应有之义,既能持续提升城市的品位、满足市民的美好生活需要,又能为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为此,要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突出价值引领、强化治理效能、健全保障机制,以抓好这“三个着力点”推动文明城市建设走深走实。

突出价值引领

筑牢文化根基

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灵魂。文化兴则国运兴,文化强则民族强。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要旗帜鲜明地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融入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并转化为全体市民的精神追求、行为准则。

大力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要在城市的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建设、公共空间打造、市民文明习惯养成等各个环节嵌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让市民在日用而不觉中受到感染与熏陶;要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教材、进头脑,定期在大中小学及各类业余学校、老年大学等开展主题教育,营造全社会崇德向善的良好氛围。

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饱含着崇德向善的精神养分。这次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保护城市独特的历史文脉”。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要在因地制宜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上下足功夫。各地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区历史文化的“考古”和“科普”,梳理清楚城市的历史文脉、发掘好独具魅力的本地文化、阐释好其中的“微言大义”。要大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借助非遗展示、节庆仪式、文创作品等形式,将“忠孝仁义”“和睦邻里”等传统美德融入现代城市生活,让广大市民在熠熠生辉的中华传统美德中汲取精神养分,不断提升道德素养。

大力选树典型,激发崇德向善动力。市民身边的榜样楷模是最有示范效应、最具说服力的道德向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广泛选树百姓身边的孝老爱亲、见义勇为、诚实守信等道德楷模、先进典型,以他们的感人事迹、平凡善举引领社会风尚,引导社会自觉追求真善美、摒弃假恶丑。

强化治理效能

激发城市活力

一座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应有之义,不仅仅在于它的居住生活功能,更应该成为市民的精神家园;城市建设不仅仅只追求高度、速度,更应该注重温度。现代化人民城市的建设离不开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需要借助智能化、精细化、人性化的治理手段,把崇德向善的理念融入城市治理全过程,激发全体市民参与活力,建设一个充满温情的城市家园。

以智能化提升城市治理效能。人工智能时代,智能化赋能城市治理已是大势所趋。要充分运用大数据、大模型、人工智能等数智技术,为现代化文明城市的建设、治理提供“新质”科技支撑。聚焦市民普遍关心的急难愁盼,用智能化手段精准画像,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如各地相继推出的各类“快办”“好办”“快政”等APP,整合政务、教育、交通、医疗等多项常用功能和惠民服务,推动“一件事”快办到“一类事”通办的整体解决方案,让市民足不出户就能办理各类业务,提升了市民的满意度、幸福感,真正实现了技术赋能惠民有感。

以精细化助力市民文明养成。要从小处着眼,从市民的日常生活处着手,规范言行举止、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文明习惯养成。如从节约用水用电、倡导绿色出行、自觉垃圾分类等生活细节开始,以潜移默化的方式培养市民的环保意识、责任意识;还可通过发扬社区民主,建立社区、物业议事协商机制,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用充分沟通协商的方式解决诸如小区停车难、占用消防通道、高空抛物等“鸡毛蒜皮”问题,推动邻里和睦、社区和谐、社会文明。

以人性化彰显城市温度。现代化人民城市建设的高度更要靠城市治理的“温度”来呈现。要秉持“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以人性化的服务暖人心,聚焦“一老一小”、弱势群体、特殊困难人士等特殊需求,如在公共场所设置爱心驿站、无障碍通道、母婴室等便民设施,常态化开展爱老、助残、心理咨询等志愿活动,以城市的包容与关爱彰显城市温度。

健全保障机制

形成制度合力

中央城市工作会议强调:“建设现代化人民城市,必须加强党对城市工作的全面领导。要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增强城市政策协同性,强化各方面执行力。”

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是一项繁重庞杂的系统工程、任务艰巨的民心工程,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形成制度合力。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制度约束力。文明习惯的养成除了教化更需要法律法规保驾护航。一方面,要进一步完善与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相匹配的法律法规体系,厘清广大市民的权利和义务的边界,为不文明行为举止做出清晰的界定、严格的规范和严肃的惩戒,推动各地区出台或修订各类“文明行为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为涵育文明行为提供明确的法律支撑,对身边诸如乱扔垃圾、扰乱公共秩序等不文明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约束;另一方面,要结合实际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定期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等活动,通过普法宣传、典型案例剖析等举措,让市民知法懂法守法,进而把法律的刚性约束内化为文明的自觉。

深化政策协同机制,增强工作合力。文明城市的建设涉及到多部门、多环节,需要构建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要做好顶层设计规划,明确建设主体各部门的权责、职责,建立定期的联席会议、会商协商等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协调一致”的“大建设”工作格局。同时,要注重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发挥,引导、鼓励各类公益、慈善、志愿服务、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为建设文明街区、文明社区贡献力量。

提升保障效能,筑牢物质基础。要用好用活有限财政投入,稳步推进城市的有机更新,持续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做靓城市的表与里,如建设一批惠民便民的口袋公园、文化场馆、健身广场,改造好老旧社区、背街小巷、桥下空间、应急设施等,不断提升城市的美感和市民的幸福感。【作者单位系重庆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庆交通大学分中心研究员,本文系重庆市教委人文社科项目(24SKJD106)成果】

《中国城市报》(2025年08月11日第15版)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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