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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扶持大众创业 最高奖补拟调至20万元

2020年07月02日 15:17:37 来源: 郑州晚报 作者:

昨日,省人社厅起草的新版《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相较于现行2017版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到,我省大众创业扶持资金将从原补助标准的2万元、5万元、10万、15万元分别提高到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如您对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和建议,7月12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nrstcyfwc@163.com。

新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征求意见说明提到,原2017版《河南省大众创业扶持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施行以来,对支持优秀项目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原管理办法已经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新业态新模式需要纳入扶持范围,有的规定因过于模糊需要予以明确,以更好地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项目产生途径

增加大赛选拔方式

征求意见稿增加了扶持项目产生途径。在原有申报评定基础上,增加了大赛选拔方式。征求意见稿提到,在省人社厅牵头举办的创业创新大赛各有关单项赛中获得金、银、铜奖的创业项目有望获得政府扶持资金。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补助标准为:创业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20万元、15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补助。创新组(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分别按15万元、10万元、5万元标准给予补助。专项赛(或相应组别)金、银、铜奖(或相当奖级)比照创新组执行。申报评定项目的,可以获得5万元、10万元、15万、20万元四个等级的补助,各档补助具体数量根据当年度申报项目情况,由省人社厅组织评审后确定。

同一创业项目

不得重复享受补助

征求意见稿提到,同一创业项目不得重复享受优秀项目补助,同一创业项目、同一法定代表人名下同行业的创业项目,已经享受过大众创业扶持项目补助、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项目和返乡下乡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等省人社厅创业扶持政策的,不得重复享受。

申报项目类型不再包括

个体户、民办非企单位

此外,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申报评定项目的类型,将限定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再纳入。

责任编辑:余秋池
  • 项目;创业;扶持;意见;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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