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健康中国 > 今日热点

北京:四种情况即使不发热也要就诊排查

2020年05月09日 14:42:03 来源:北京日报 作者:记者 贾晓宏

本市公共卫生事件响应级别调至二级,市疾控中心制定二级响应下市民出现发热呼吸道症状后的就诊指引。明确四种情况下,即使无发热症状,但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者,也要到发热门诊就诊排查。

疾控部门提醒,市民如果出现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建议及时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如果市民没有出现发热,但有咳嗽、咽痛等呼吸道症状,只要是在发病前14天内有境外或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区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怀疑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境外或国内有新冠肺炎病例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家庭、单位或周边人员14天内有多人出现相同症状时,要立即前往发热门诊排查就诊。如果没有这四种情况,可先通过互联网诊疗平台(北京市新冠肺炎线上医生咨询平台、京医通等)进行咨询,并注意观察病情变化,如无症状加重等情况,可多饮水,居家休息。

前往医院途中,患者及陪同人员应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保持手卫生,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患者如果是儿童,应尽可能减少发热儿童的陪同家长人数。在医院就诊时,应遵从发热门诊就诊、转诊流程,听从医务人员安排,做好个人防护,并尽量与其他患者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人群密集场所停留。

本市发热门诊名单可在市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市卫生健康委网站(http://wjw.beijing.gov.cn)查寻;也可拨打12345热线咨询。

责任编辑:李彤彤
分享到: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65367114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