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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意见指导全省旅游景区有序恢复开放

2020年03月25日 15:20:05 来源:中国网 作者:伍策 一丁

近日,湖北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了《湖北省旅游景区应对疫情有序恢复经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20条意见指导旅游景区有序恢复经营。截至3月24日,湖北省共129家A级景区,经当地防疫指挥部批准,有序恢复开放,占全省A级景区四分之一以上,主要为赏花游等当季景。

《指导意见》表示,要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原则,旅游景区恢复开放实行报审备案制。坚持分区分级分项,根据疫情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开放。低风险地区旅游景区,逐步恢复开放。大空间、开放式街区、自然类景区优先,以室内参观为主的景区暂不开放。

在防控机制、员工排查、设施物资、环境消杀、安全生产方面,严格按标准到位,将防控关口前移。景区要提前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演练;落实“健康码”应用,实行“一人一档”建档,落实“一进一测一登记”制度;防控物资必须充足到位,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加强与医疗机构联系;对密闭建筑、公共场所、卫生设施、游乐设备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建立工作台账。被征用的酒店等设施,要进行全面消杀,经疾控部门验收后方可开放;要对供电、供水、索道、观光游船、观光车等设施设备逐一排查,确保符合恢复运营条件。

《指导意见》指出,要加强公共卫生管理和游客防护,强化疫情防控各类培训、防控知识宣传和现场巡查,在恢复开放的同时,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景区通过线上线下途径及时发布开放公告公示,合理设置景区承载量,采取门票预约、智慧引导等手段,分时段安排入园,科学分流游客。鼓励景区利用大数据和智慧手段,采取网上售票、二维码验票等方式,实行实名制购票,做好游客信息动态监测。落实“健康码、戴口罩、量体温、保距离”的入园要求,对明显违反防控规范的有关行为,第一时间报告当地防控部门,营造健康文明旅游良好氛围。

《指导意见》强调,景区要成立应急防控小组,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做好应对处置,加强与当地相关部门的沟通联动。发现疑似症状病例,要第一时间报告并实施隔离,并按当地指挥部要求,做好接触排查、消毒处置等工作,情况严重的临时关闭。


责任编辑:李竟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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