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陕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办新闻发布会,陕西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董普选、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处长闫芬、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副局长鲁凡、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副处长程喆出席,解读陕西省《关于加强节约集约用地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介绍相关工作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董普选介绍,节约集约利用是高质量发展在自然资源领域最集中的体现,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和难点工作。
目前,陕西省土地利用整体水平还不高, 2020年建设用地亩均GDP为18.8万元/亩,在全国属于中等偏下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不匹配。国家级开发区亩均税收41万元,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全省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仅为7.6%,一些地方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多数流向那些周期短、见效快的项目,而见效慢、周期长可持续发展的产业项目特别是工业项目却因指标紧缺无法落地。一些地方仍然热衷于外延扩张、粗放利用,重批轻管、重新增轻存量的思想认识尚未完全扭转。
按照“立足当前抓突出问题整治,着眼长远建长效管用机制”的思路,起草了《意见》,力求以系统观念统筹解决土地开发利用问题,也是自然资源部门落实“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的具体举措。
《意见》共分为总体要求、严格规划计划管控、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优化土地要素配置、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健全长效机制6个部分共18条。
《意见》提出了工作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在目标任务中明确了总量任务:到2025年,全省建设用地亩均GDP由“十三五”末的18.8万元/亩提高到23.7万元/亩。同时,对省级以上开发区相关指标也提出了要求:到“十四五”末,省级以上开发区综合容积率和工业用地容积率平均水平较“十三五”末提高10%,分别达到1.07和0.88以上;工业用地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亩均收入、亩均税收平均水平年均提高5%,分别达到670万元/亩、840万元/亩、38万元/亩以上。
《意见》提出要严格规划计划管控。主要是从土地管理的源头抓起,管住“总开关”,守住“总阀门”。将节约集约用地理念贯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全过程,提出建设用地资源向城市化地区特别是城市群、都市圈和中心城市倾斜,使优势地区有更大发展空间。明确计划指标优先向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高的区域及亩均效益好的项目倾斜。提出重点依托省级以上开发区、县域工业集中区等,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项目在工业产业区块内集中布局,严格控制在园区外安排新增工业用地。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主要从土地开发利用过程管理角度出发,提出了具体的约束条件和创新的工作举措。优化土地要素配置。主要是推进改革探索,为市县创造性开展工作提供政策依据和路径方向。积极盘活存量土地。主要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当前土地利用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强化保障措施。主要是建立健全责任、评价、奖惩三项机制。倡导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了市县政府主体责任。
据介绍,下一步,陕西省还将出台探索推进“标准地”改革意见、土地成片开发细则等一系列关于土地节约集约的文件,旨在通过政策“组合拳”,全力推动“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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