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是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强化工程师法律责任,保障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对专业技术工作实行准入控制的重要手段。全国人大代表,中建西南院总工程师冯远建议,加快推进道路工程师注册制。
冯远介绍,早在2001年,国家就公布了注册土木工程师制度(道路属于其中一个版块),但由于种种原因,道路板块至今仍未正式实施注册,极大阻碍了行业发展,不利于交通强国建设,亟待加以解决。
对此,冯远建议,住建部、人社部、交通部加强沟通协作,尽快推行道路工程师注册制。可由交通部和住建部各自注册、分开管理和开展继续教育,执业证书和印章备注公路或市政,或召集相关部门专项研究公路和市政注册问题。
冯远建议,在2023年启动注册制,参照交通部《关于成立全国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道路工程专业管理委员会和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考试专家组并启用有关印章的通知》(交人劳发〔2005〕400号)文件要求,规定道路工程设计文件需加盖注册道路工程师签章方能生效。同时,在《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以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征求意见稿)》相关规定中,增加注册道路人员要求,确保道路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冯远还建议,逐步将注册道路工程师人数要求纳入公路、市政工程设计资质中,引导和支持勘察设计企业加大对道路从业人员的培养力度,增加注册人员数量并加强继续教育,提高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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