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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五届第四次理事会召开

2024年04月28日 17:43:01 来源:中国城市网 作者:王晓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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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五届第四次理事会在赤峰市召开。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小区与物业管理处正高级建筑工程师许砚秋,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南振祥,赤峰市委党校副教授孙静文,赤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物业科科长刘伟泽,包头市物业指导中心副主任郭小平应邀出席会议。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及列席参会代表共计235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姜明霞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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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副会长姜明霞主持会议。

南振祥致欢迎辞。他代表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在赤峰举办第五届第四次理事会表示衷心的感谢,对全体与会同仁来到赤峰表示热烈的欢迎。南振祥介绍了赤峰市物业管理行业情况和发展现状。他表示要抓住这次召开理事会的有利契机,学习和借鉴兄弟盟市好的经验、做法,使赤峰市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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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主任南振祥致辞。

许砚秋代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小区与物业管理处向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她表示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是实现政府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企业与社会之间相互联系的重要纽带,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各方面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并提出了三点意见:一、要加强协会党的建设,做新时代社会组织。二、要进一步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引导行业健康发展。三、要对接企业发展需求,搭建行业发展平台。团结奋斗,凝心聚力,把协会工作办实办好,为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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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小区与物业管理处正高级建筑工程师许砚秋讲话。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理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换届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提名、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理事产生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产生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第六届负责人产生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管理办法(修改草案)、设立分支机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业委员会、新入会会员名单、聘用协会副秘书长的提议,通报了会员单位基础信息变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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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会长卢丹宇作协会工作报告。

会议通报表彰了内蒙古自治区物业管理协会2023年度最佳会员单位、优秀会员单位、杰出贡献奖、突出贡献奖、优秀通讯员,2023年度会员单位综合信用评价信用示范企业、信用守信企业,并举行了颁奖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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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最佳会员单位奖。

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分组观摩了赤峰市优秀物业管理项目,学习了赤峰市物业管理先进经验和服务理念,加强了行业交流,提高了行业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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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气氛热烈,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本次理事会是对协会2023年度工作的一次总结,同时也明确了2024年工作目标。2024年,协会将在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民政厅(社会组织党建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盟市物业管理协会(房协物专委)和全体会员单位的鼎力支持下,更好发挥协会作用,加强党建引领,奋力开创行业发展新局面,力促自治区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尚瑞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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