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发布《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认定命名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枣庄市市中区税务局被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成为全市6家上榜单位之一,是系统内继滕州市税务局后获得此荣誉的第2个县级局。
近年来,枣庄市税务系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全力推动文明创建与税收主业互融共促、协同发展,为税收中心工作开展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枣庄市税务局连续多年保持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荣获2024年度中央、省驻枣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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