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稿件中心

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宣传声”奏响无烟“校园乐章”

2025年06月19日 09:33:53 来源:中国城市网

“同学们,你们仔细瞧瞧身边——瞧那校门口五彩斑斓的‘小盒子’,正用‘清凉薄荷’‘蜜桃荔枝’的甜蜜诱惑,向路过的你递来‘潮流’的橄榄枝。”为切实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营造无烟、健康的成长环境,河南省信阳市商城县烟草专卖局联合县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了以“守护成长”为主题的专项行动,全方位打击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等违法行为,为全县青少年撑起“无烟保护伞”。

青葱校园里“法盾”稳

“同学们,再瞅瞅校门口那些‘小商贩’——瞧那吞云吐雾的电子烟,正用‘不伤身体’的花言巧语,向你们抛着‘时尚’的诱饵。”商城县烟草专卖局的普法志愿者用生动诙谐的语言对学生们解释道。

电子烟并非像商家宣传的那样“健康无害”。从本质上讲,电子烟是一种通过加热烟液产生气雾供人吸食的电子产品,其烟液中依然含有尼古丁。尼古丁是一种高度成瘾的物质,一旦上瘾,对孩子的身体和大脑发育都会造成严重影响。对于正处在身体快速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来说,尼古丁会干扰神经系统的正常发育,可能导致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能力下降,还会影响心血管系统,使心跳加速、血压升高。

79081E5E-E6A1-4D2B-A3C5-CD5B901FDB95.png

图为普法志愿者为学生讲解电子烟的危害。

成长路途中“护盾”筑

此次专项行动重点聚焦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执法人员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周边半径200米范围内的卷烟、电子烟经营户进行“地毯式”排查,严查是否存在无证经营、向未成年人售烟、违规摆放电子烟自动售卖机等行为。同时,检查经营户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警示标语,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自觉抵制涉未成年人售烟行为。

841C85FE-9C49-4EE9-9230-B2CD8113186A.png

图为执法人员为卷烟零售户张贴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标语。

除了加强市场监管,商城县烟草专卖局还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执法人员走进校园,通过主题班会、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形式,向学生普及烟草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危害,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引导学生树立“拒绝第一支烟”的健康理念。活动现场,学生们通过观看宣传视频、参与知识问答、制作手抄报等方式,进一步加深了对烟草危害的认识,纷纷表示要做“无烟少年”,并主动向家人和朋友宣传禁烟知识。此外,执法人员还在校园周边发放宣传资料130余份,向家长和群众讲解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侵害的重要性,倡导全社会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55D28AAA-9E25-4778-9FA4-878192F9B1FE.jpeg

图为普法志愿者为学生家长讲解电子烟的危害。

护花路上“利剑”出鞘

“以前遇到事不知道怎么办,对举报反映渠道一知半解。今天听了志愿者的讲解,以后遇到问题也知道该怎么办了!”参加活动的居民纷纷表示,这样“零距离”普法很有帮助。

连日来,普法志愿者走进学校、社区,以贴近少年生活的角度讲述的精彩演讲、丰富案例,让学生家长们听得津津有味,对未成年人保护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和认识,也了解未成年人为何吸烟、如何禁烟,让同学们真切感受到,法律法条并非遥不可及的“大道理”,而是守护他们成长的“安全利剑”。

此次专项行动,不仅彰显了商城县烟草专卖局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也得到了学校、家长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无烟校园”“无烟环境”的理念将深入人心,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筑牢坚实的“无烟防线”。(张世业)

责任编辑:尚瑞琳
  • 河南
欢迎关注中国城市报微信号
分享到: 

关于我们

城市服务

报社业务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举报邮箱: jubao@people.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65367114  010-65363263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