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地方稿件中心

关于在电商税务新规下 积极引导电商企业合法依规经营的建议

2025年08月08日 14:57:32 来源:中国城市网

2025年6月国务院《互联网平台涉税信息报送规定》正式生效,8月起税务监管正式进入“平台+银行+申报”交叉比对的新时代。这一变化意味着电商企业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透明化监管环境,传统通过私户收款、不开票不申报的税务处理方式已无法持续。新规要求所有电商平台(包括淘宝、抖音、快手、1688等)必须按季度向税务机关报送经营者身份信息及收入数据,首次报送将在今年10月完成。电商行业监管升级呈现三大核心特点:

1.全平台数据打通。税务机关通过平台报送数据、银行流水和纳税申报三方交叉核验,实现对企业经营状况的“穿透式监管”。平台流水中的代收代付款项、促销返现及平台补贴均需纳入收入核算范畴,直播打赏的礼物收入也要按照服务收入进行申报。

2.稽查红线量化明确。新规下税务部门设定了三条明确的稽查红线:(1)平台申报收入≥10万但未报税;(2)年收入≥500万未升级一般纳税人;(3)成本发票缺口>30%。触及任何一条红线都可能面临追缴税款、滞纳金及0.5-5倍罚款的严重后果。

3.跨境监管升级。美国宣布自8月29日起终止全球小额包裹(价值800美元以下)关税豁免政策,要求所有低价值进口包裹缴纳适用关税并提交详细海关文件。这一政策将直接影响跨境电商企业的物流成本和通关效率。

为引导电商企业快速适应新规,建议:

1.合理规划电商纳税主体。主体架构优化是电商控制综合税负的核心策略。根据企业规模不同,可采取差异化主体规划路径:针对120万元以下小规模纳税人,维持规模,享受免税;300万元以下企业,建议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核定征收模式;400万元左右临界点企业,面临小规模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以下)和一般纳税人(年销售额500万以上)的身份抉择,需控制经营规模;1000万元以上企业,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需规范升级。

2.推动企业建立收入台账。引导电商企业导出2023—2025年全平台后台数据,建立真实收入台账,为补税或申报提供依据。这一过程中需要特别关注三个关键点:流水与收入区分,平台流水不等于企业真实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电商企业需按实际交易金额(扣除平台服务费、退款等)申报收入,个人账户收款一律视同销售收入。公私账户分离,全面停止使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行为。税务机关通过资金流比对平台流水、银行账户和纳税申报数据,能够轻易发现隐匿收入线索。差异控制机制,建立税务申报收入与平台流水自动比对机制,将差异严格控制在±5%范围内。深圳已有电商因“公账收入不足平台流水70%”被追缴税款及滞纳金的案例,必须引以为戒。

3.制定缺票成本补救方案。成本凭证缺失是电商企业普遍面临的痛点,尤其在新规明确“成本发票缺口>30%将按核定利润补税”的背景下,8月成为补票的关键窗口期,要指导企业针对不同类型缺票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采购环节缺票:立即向供应商补开增值税发票。固定支出补票:直播设备、物流费、办公用品等支出必须在8月内补全票据。特别是物流成本,需取得合规运输发票而非收据。平台费用处理:直通车推广费等平台扣费,需下载平台开具的电子发票入账。若使用海外平台(如Amazon),需保留结算单据并匹配支付记录。

4.引导企业规范业务流程。进一步优化为企服务,为电商企业进行业务流程梳理培训,确保企业收入类型规范拆分。一是业务实质与票据匹配。自营业务需保留完整采购销售凭证;委托代理业务需明确服务协议与佣金发票;保税仓发货需提供海关报关单抵扣。二是平台性质区分。境内平台(天猫、京东等)与境外平台(Amazon、Temu)收入分开核算,适用不同税收政策。特别是通过Temu、AliExpress等跨境平台销售的企业,需关注国外最新取消的5%数字税政策,合理降低跨境税负。

5.建立成本异常风险预警机制。税务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企业成本合理性,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建立电商企业成本异常预警指标。主营成本率(主营成本/收入):通常控制在70%-85%,低于60%或高于95%均可能触发预警。人力成本占比:结合行业均值(电商企业通常15%-25%),过高可能被质疑虚增成本,过低则可能存在社保违规风险。推广费占比:抖音、快手等平台推广费通常占销售额10%-30%,超40%需准备合理性证明。

(作者徐咏斌系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政协常委;童兵水系安徽省安庆市望江县政协委员)

责任编辑:韩利
  • 互联网电商
  • 电子商务
  • 企业税务
欢迎关注中国城市报微信号
分享到: 

关于我们

城市服务

报社业务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举报邮箱: jubao@people.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65367114  010-65363263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