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案例解析

醉驾“甩锅”自动驾驶?判了!

2023年07月18日 11:30:10 来源:检察日报

  醉酒后开启自动驾驶模式,算醉驾吗?

  3月14日,湖北省襄阳市襄州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危险驾驶案。承办检察官经审阅案卷发现,李某因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查获,经检测,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262.6mg/100ml。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李某一口咬定自己没有醉驾,“我承认确实喝酒了,但我开启了车辆的自动驾驶辅助功能,怎么能算醉驾?”

  面对李某的辩解,承办检察官表示,自动驾驶只是一种汽车驾驶辅助系统,仍然需要司机全程、全身心参与到驾驶过程中,依赖人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并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无人驾驶。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危险驾驶罪是抽象危险犯,“饮酒后+启动车辆+汽车发生位移”即可认定为酒后驾驶,因此即使使用了自动驾驶辅助系统,也会被判定构成醉驾。

  3月21日,襄州区检察院审查后依法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对李某提起公诉。6月26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李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责编:马昌、梁秋坪)


责任编辑:李佳璇
  • 法律
  • 检察官
欢迎关注中国城市报微信号
分享到: 

关于我们

城市服务

报社业务


版权所有 违者必究   Copyright © 2016-2026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备案号:京ICP备15005404号-4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43907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90005 举报邮箱: jubao@people.cn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10-65367114  010-65363263 地址:北京市金台西路2号人民日报社 邮编 100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