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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破解基层治理难题

2022年03月08日 09:45:02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中国城市报记者 邢灿

社会治理工作中,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全国人大代表,中联(重庆)律师事务所执行合伙人韩德云认为,尊重物权制度、完善业主自主权是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的有效举措,能够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而提升社区治理能力,维护好社会稳定,形成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

韩德云介绍,目前社区治理结构中存在多元主体,具有法律地位的组织有居民委员会、物业服务公司、社区工作站和业主委员会。由于这些组织间的法律关系不够明确,其职责和功能有交叉、重叠甚至冲突,容易出现居民委员会一家独大、物业服务公司不作为、业主委员会难以运行等现象。

在韩德云看来,居民委员会依靠正式而遍布基层的组织力量,在做好社区动员、组织社区活动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其在实践中容易忽视业主委员会的法定地位,不利于基于业主自治权而产生的社区治理活动的开展,从而埋下隐形社会矛盾因素。

针对上述情况,韩德云建议完善相关制度设计,充分尊重业主自治和物业管理制;明确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为边界,厘清业主委员会与其他管理主体之间的权责范围;畅通业主委员会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建立有效沟通机制,将所有的利益表达纳入法治轨道;加强协商制度、投诉制度和诉讼制度的配套完善,引导社区居民运用业主自治的理性方式解决纠纷、化解重大矛盾。

与此同时,韩德云建议引导业主、业主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法治意识,充分合法行使物业自主自治权。同时,可以考虑建立行业协会,引导业委会规范管理和健康发展,完善业主大会的内部治理结构。

此外,他还认为应建立健全业主自治的监督机制。“依靠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等主体依法监督指导,相关行为到位而不越位,协调处理小区业主委员会提出的具体问题;健全物业管理企业选聘机制,业主自治并不等同于自行管理,通过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明确各方权责,相互监督。”韩德云说。

《 中国城市报 》( 2022年03月07日  第11 版)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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