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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

2025年03月03日 15:27:58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中国城市报记者 康克佳

日前,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能源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到2030年,海洋能装机规模达到40万千瓦,建成一批海岛多能互补电力系统和海洋能规模化示范工程,海洋能应用场景不断拓展丰富,形成系列高效、稳定、经济的海洋能技术装备产品,海洋能规模化产业化发展的法律、政策、标准体系和市场环境进一步健全完善,培育一批具有较强技术研发能力和全球竞争力的海洋能规模化开发利用企业。

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司长古妩介绍,《指导意见》提出“科学核算,规划引领”的发展原则,要求分类分区开展海洋能资源调查和潜力核算,明晰资源分布,立足资源禀赋条件,适度前瞻预留发展空间,提升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我们将重点推进几方面工作,一是加强资源调查评估。分类组织开展我国海洋能资源调查评估,深入研究资源分布规律、资源评价等问题,科学核算我国资源开发潜力,建设海洋能资源数据库和服务平台。二是优化开发利用布局。我们积极鼓励沿海地方政府在国土空间规划和海岸带及近岸海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统筹考虑海洋能用地用海用岛需求和生态保护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前瞻布局海洋能潜在开发区域,加强要素保障,推动海洋能分类有序开发,提升海域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古妩说。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潘慧敏表示,国家能源局将围绕推进落实《指导意见》,扎实推进试点地区海洋能资源普查,适时在全国沿海地区推广;积极推动海上风电和波浪能同场开发,提升海洋资源开发效率;结合“十五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和能源科技创新规划研究,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沿海地方推进意见实施,提升海洋能创新发展能力,加强政策引导和制度保障,加快推动海洋能规模化利用。

《中国城市报》(2025年03月03日第09版)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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