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份开始火起来的“绿电直连”在近期迎来了顶层设计。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公布《关于有序推动绿电直连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绿电直连的定义、边界与操作路径,鼓励建设绿电直连项目。
《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了“绿电直连”的规则框架,在不少业内人士看来,这是对新能源就近就地消纳问题的积极回应,也是在企业绿色用能需求不断提升的现实背景下,推动新能源生产与消费融合发展的新实践。
打破传统供电方式
所谓绿电直连,指的是风电、太阳能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不直接接入公共电网,而通过直连线路向单一电力用户供给绿电,可实现供给电量清晰物理溯源的模式。
据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绿电直连项目分为并网型和离网型两类。其中,并网型项目的电源应接入用户侧,电源、用户和线路作为整体接入公共电网,并与电网形成清晰的物理界面与责任界面;离网型项目则完全不与公用电网发生电气连接,作为独立系统开展运行。
“这里的新能源,既可以是分布式新能源也可以是集中式新能源,直连电源为分布式光伏的,应按照《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等政策执行。项目建成后可以自主选择离网运行模式或并网运行模式。”电力规划设计总院能源政策与市场研究院院长凡鹏飞说。
“这一形式与传统的供电模式并不相同。”胡杨新能源创始人卢洋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在传统的供电模式中,以电站型电源为例,通常要经过升压接入电网,这些电通过电网输送至用电地区,再将电压降至适合用户使用的等级,通过配电网分配给电力用户。这样的电力输送过程中,用户较难分清自己用的是煤电还是绿电、各类电源占了多大比例。
如果采用绿电直连,则是为绿色电力架起一条专属通道。“通过与用户直接连接的电力线路向单一用户供电,供应的电量可以清晰物理溯源。”国家能源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介绍,现阶段,绿电直连既包括新建电源,也包括尚未开展电网接入工程建设或因新能源消纳受限等原因无法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
“这一设计打破了‘电源——电网——用户’的传统分工,让新能源发电企业直接嵌入用户侧能耗系统,实现‘点对点’物理溯源供电。”卢洋说。
“《通知》标志着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在‘框架构建’基础之上,通过新能源‘源荷直连’模式创新,既破解了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中的电网投资与新能源消纳压力难题,又满足了市场主体多元化用能需求,激活了新能源更大规模的发展潜力。”在中国能源研究会配售电研究中心副主任吴俊宏看来,这一政策创新不仅是电力系统的一次结构性变革,更是“双碳”目标导向下能源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为新型电力系统的构建奠定了坚实的市场与制度基础。
更好满足外向型企业
绿色用能需求
近年来,随着“双碳”目标实施和新能源跃升式发展,欧盟等地对碳排放的认可条件越发严苛,不少外向型企业对绿电直连的期待逐渐放大。
“欧盟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要求进口商申报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数据,而传统绿电采购模式因电网混输特性,往往难以提供精准的绿电溯源证明,导致企业在国际碳核算中陷入被动。”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尽管国际绿色电力消费倡议组织(RE100)此前已完成了对我国绿证无条件认可,但国际碳核算争议仍是制约我国制造出口的关键障碍。绿电直连模式的推广,为这一困局提供了破题之钥。
“推动绿电直连最直接的影响是解决电池企业以及其上下游产业链企业所面临的限制问题。”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清洁电力项目主管周晓航解释,目前,绿电直连最主要影响CBAM的范围并不包括电池成品,但包括电池外壳所需的铝材料;未来若扩展至化学品和聚合物,则可能直接影响电池关键组件的成本。
作为我国光伏出海大省,江苏省发展改革委在今年2月下旬印发了《关于创新开展绿电直连供电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提出将在全国率先启动由电网企业统一规划建设连接电池企业和绿电电源的绿电专线创新试点,首批入选企业为常州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电池企业。
为什么试点企业都是电池企业?
不少新能源行业的专家表示,电池企业出海对绿电直连的需求更强。“对于电池企业,绿电直连可以消除出口限制,扩大市场,增强市场竞争力。”一位业内人士说。
“欧盟目前并不认可简单购买绿证抵消碳排放,只有发电源与生产设施之间存在物理直连供电才能视为绿色电力,这使出口企业面临减碳压力,迫切需要利用清洁能源直供降低产品碳成本。”彭澎说。
中国城市报记者在欧盟2023年通过的《新电池法》配套细则中看到,电池电力碳足迹计算只认可“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和“直连电力”这两种计算模型。如果按“国家平均电力消费组合”方法评估,欧盟制造电池的碳排放比中国制造的电池低60%之多。在此背景下,通过绿电直供形成“直连电力”,成为电池企业应对以上外部挑战的最优路径。企业增加绿电消费比例以降低产品碳排放强度,可减少CBAM碳关税带来的成本冲击和《新电池法》的限制。
“总体来看,绿电直连对外向型企业而言是一个积极的信号。”周晓航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绿电直连能够帮助企业满足这些国际标准,降低因能源问题而面临的贸易风险。同时,使用绿电生产的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往往具有更高的附加值和竞争力,有助于企业开拓高端市场,提升品牌形象。
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
根据国家能源局数据,截至今年4月底,中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了20.17亿千瓦,同比增长58%。今年一季度,风电光伏合计发电量达到5364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增加1110亿千瓦时。未来,随着“双碳”目标的持续推进,新能源的增长趋势还将持续。
与增长趋势相伴而来的是我国新能源消纳压力的逐年递增。所以,除了帮助外向型企业应对出口挑战外,绿电直连的另一个战略目标就是破解高比例可再生能源下的本地消纳瓶颈的难题。
以我国西北、华北部分省份为例,这些地区风光装机占比已超过50%,开始超越传统电网承载极限,弃电问题愈演愈烈。对此,有业内人士建议,通过绿电直连以“负荷+”的方式匹配新能源就地消纳的特性,自发自用形成局部自平衡,能够有效缓解这一问题。
“我国很多省份只有省级(区域级)电力调度中心一级平衡,全部消纳压力由电网企业承担。绿电直连有助于降低网损、提高源荷匹配度,激励用户主动提升用能灵活性、分担系统调节压力。”国家电投集团经济技术研究院战略与情报所负责人裴善鹏说。
“为了让绿电直连项目在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推动能源转型方面起到切实作用,《通知》始终坚持以‘绿’为底色,多措并举提高绿电直连项目对新能源消纳的促进作用,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国家能源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知》要求项目新能源年自发自用电量占总发电量的比例不低于60%,占总用电量的比例由2025年不低于30%逐年提升至2030年不低于35%,引导新能源项目尽可能就近就地消纳利用,确保项目“绿”的底色。
此外,《通知》引导绿电直连项目通过合理配置储能、挖掘用户灵活调节潜力等方式,提升新能源自发自用比例,让项目更“绿”。
《通知》还鼓励用户在自主申报并网容量、自行承担相应责任的同时,通过提升灵活调节能力降低用电成本。过去,企业采购绿电需通过电网统购统销,中间环节多、成本高。绿电直连相当于为企业开通“绿电专线”,既降低用能成本,又能精准核算碳减排量,实现“一石二鸟”、一举两得。
《中国城市报》(2025年06月23日第07版)
《中国城市报》社有限公司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禁止使用
Copyright © 2015-2025 by www.zgc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