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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城入选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2021年11月29日 18:13:34 来源:中国城市报 作者:中国城市报记者 郑新钰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选取北京、上海、重庆、杭州、广州、深圳6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

《意见》明确了改革事项清单,从10个方面细化了101项具体举措,以更大的力度利企便民。

《意见》要求,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试点城市营商环境国际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政府治理效能全面提升,在全球范围内集聚和配置各类资源要素能力明显增强,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全国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

101项具体改革措施

兼具精准务实和普惠性

什么是城市营商环境?广义上来说,它是企业经营的全要素环境,既包括宏观经济学传统关注的自然禀赋、劳动力和资本积累,也包括产业经济学所关注的人力资本、技术进步、激励机制,还包括政治经济学所关心的政治体制、司法制度、社会治安。

“简而言之,就是能让企业活下去并发展的硬件和软件空间。”北京建筑大学城市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蔡宗翰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言简意赅地表达了他对城市营商环境的看法。

近些年来,国家对营商环境的关注度日益提升。在中央到地方会议中,“证照分离、一网通办、能放尽放、减税降费”等提法也越来越频繁。

这背后是越来越多的执政者意识到,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

根据世界银行的报告,良好的营商环境会使投资率增长0.3%,GDP增长率增加0.36%。

对于营商环境的改善,明确务实的行动方案无疑发挥着“指南针”作用。

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称《条例》),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颁布至今,我国城市营商环境已经得到了改善,在今后一段时期,我觉得更多要向高标准迈进。”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在接受中国城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中国城市报记者梳理发现,本次《意见》细化了101项具体的举措,包括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和改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监管,健全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流程监管机制;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进一步优化涉企服务等10个方面。

“以上这些改革举措的共同特点是,比较精准务实,针对性和普惠性较强,直接回应市场主体期盼、直接服务产业发展、直接助力经济民生。”国务院办公厅政府职能转变办公室主任、国务院审改办协调局局长卢向东说。

鼓励试点城市打造

各具特色的“单项冠军”

2017年7月,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指出,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特大城市要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

当年年底,上海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会上提出,政府公务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当好服务企业的“店小二”。自此之后,“店小二”这个词在城市之间流传开来。

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本次试点6城涵盖了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省会城市,也兼顾了东西部地区,各有优势和特点。

“在这6个城市开展创新试点示范效应比较强,对全国其他地方辐射带动作用大。”卢向东说。

在白明看来,入选的6座试点城市基础好、产业体系完备,已经进行了很多有益的探索,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可以作出示范。

“试点城市基本已经进入后工业时代,都是第三产业GDP远高于第二产业的城市,它们急需重塑发展环境,提供发展新动能。”蔡宗翰研究发现,后工业时代的城市产业特征非常明显,可以理解为“金字塔”结构,“塔尖”的公司人均GDP非常高,但这类公司需要的支持单位也是最多的。

“《意见》的侧重点是软环境,但我在调研中获悉,部分硬件配套设施才是不少后工业城市里企业的核心需求。”蔡宗翰说。

卢向东提到,鼓励试点城市在完成好“规定动作”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重点,探索推出更多具有原创性、差异性的“自选动作”,打造各具特色的营商环境“单项冠军”。

针对试点范围是否会扩大的疑问,卢向东回应称,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密切跟踪试点进展,研究适时扩大试点城市的范围,动态更新改革事项清单,力争在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推出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化营商环境制度创新成果。

值得关注的是,就在《意见》发布的当日,京津冀三地14个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共同签署协议,成立了“京津冀三地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创新合作联盟”。

据悉,联盟将从产业协同共建共享、政务服务互通互办、放管服改革互学互鉴、人才干部互派交流等四个方面展开工作。

专家:好的营商环境需要运营型政府

中国城市报记者注意到,从2018年起,国务院就着手推动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从衡量企业全生命周期、反映城市投资吸引力、体现城市高质量发展水平三个维度,初步构建中国特色、国际可比的指标体系,并在22个城市进行试评价。

必须正视的是,评价指标给出的是趋势,营商环境好不好,市场主体最有发言权。

现阶段来看,对于企业来说,最直观的评价莫过于办理业务是否更加方便快捷,或是与政府部门打交道的成本是否减少。

有调研数据显示,全国超过75%的市场主体认为办理业务更加方便和快捷。虽然数据可观,但在采访过程中,中国城市报记者发现,还有许多问题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办证是可以‘一窗式’受理了,但问题是对于企业来说,并非办完证就‘万事大吉’。”一位在华东地区投资建厂的企业负责人向中国城市报记者坦露了他遇到的困境,“虽然一个窗口办完了证,但后续仍需要和很多个‘窗口’对接,处理各类事务性工作。”

该负责人坦言:“作为企业法人,我电话每天响不停,很多时间都得用来统计数据、填报表格、应付部门开会,这些事情并不能为企业带来直接效益。”

上述负责人的烦恼并非个例。另一位经营中型金融企业的负责人告诉中国城市报记者,“线上化”后,有时反而加重了企业负担。“比如我的营业执照明明在期限之内,而且各类信息本就有线上留存。现在却接到电话强制要求我们更换电子证照,对方甚至放出‘狠话’不换就不准继续经营。而换证的过程,更是繁琐不已。”他无奈地说道。

蔡宗翰分析,出现该类问题的本质原因,就是一些政府部门没有完全转变思维,也没有理解透彻国家的深刻用意,只是为了做而做,单纯为了完成考核,不懂得灵活变通。

为了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哪些职能?

对此,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罗强在谈到营商环境时曾表示,放权不是放任、放手不是甩手,必须放管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方法,确保管得更加透明更加科学。

罗强认为,关键是围绕企业迫切希望解决的环节多、耗时长、效率低、折腾人等问题,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下决心减掉、该清的坚决清除。

蔡宗翰对此表示认同,在他看来,最理想的是运营型政府。这类政府能够厘清边界,放开“有形之手”,凡是企业能干的就让企业干,但该管的方面也一定要管。

“比如市场秩序、健康安全标准、产品质量等,不但要管,还要有明确的问责机制。”蔡宗翰认为,政府的目标不应只是办证快这么简单,而是帮助企业存活下去,并且活得更好更“健康”。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徐现祥教授领衔的“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研究”课题组,在对全国86个地市进行深度调研后建议,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有三个:一是在短期,补短板,再创市场准入改革新优势;二是在中期,强化信用监管,确立竞争性政策的基础性地位,建设竞争中性的营商环境;三是在长期,深化国内市场开放,建设高质量的市场准入环境。

在采访和调研中,中国城市报记者发现,优化营商环境不适合喊口号,只有拿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勇气,才能在真正意义上突破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这已成为大多数受访者的共识。

《 中国城市报 》( 2021年11月29日  第03 版)

责任编辑:越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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