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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卖“雄黄”、无证售药…… 国家药监局公布多起网售药品违规行为

2024年04月25日 10:18:27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陈泽云

4月23日,国家药监局公布5起药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记者梳理发现,这5起案例涉及了违规销售禁止网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无证售药等,因入驻商家出现违规违法行为,京东、美团等多个平台被点名。

违规销售禁止网络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福州一家药店被行政处罚。据通报,2023年1月,福建省漳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网络监测平台移送信息线索,对漳州老瑞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新城佳园分店进行调查,通过“本草铺网上中药店网站”销售禁止网络销售的医疗用毒性药品“雄黄”,且无法提供购进记录等材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药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警告、没收“雄黄”108g、罚没款5.02万元等行政处罚。

多个平台的入驻商家出现了违规销售处方药的现象。其中,2023年3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富川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富川千年健大药房进行调查,发现该药房通过京东商城销售处方药健兴肺力咳合剂时,处方来源不真实;2023年3月,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广安正和祥药业连锁有限公司万盛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通过饿百网销售肾石通颗粒等药品时,药师未在处方上复审签字,存在处方重复使用的风险。

2023年6月,重庆市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重庆市璧山区桐君阁皓轩药房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药房通过微信从个人李某某处购进阿利沙坦酯片等药品,再通过药房网销售,且该药房购进药品时未查验对方资质、未索取药品票据及随货同行单据。

此外,还有商家因无证售药被罚。2023年6月,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江西省甄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通过美团平台开设“甄康医疗器械专营店”,销售贝复舒牛碱性成纤维细胞生长因子滴眼液等药品,当事人最终被处以罚款20万元等行政处罚。

国家药监局提醒,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药品时,应关注两个资质:一是药品零售企业资质,网站首页或者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是否公示《药品经营许可证》;二是药品资质,所购买药品是否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请勿通过社交软件、短视频内容发布平台等渠道,从无资质的商家或者个人处购买药品。

从事处方药销售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和第三方平台向个人销售处方药,应确保处方来源真实可靠,并实行实名制。药品网络零售企业还应当建立在线药学服务制度,由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师或者其他药学技术人员开展处方审核调配、指导合理用药等工作,同时应对已经使用的电子处方进行标记,避免处方重复使用。

值得注意的是,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国家药监局表示,消费者如发现无资质网售药品、销售禁止网售药品等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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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陈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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