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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象“多半”袋面引争议,商标误导消费者五年之久?

2025年06月09日 16:54:30 来源:上观新闻

“海参炒面,海参呢?”“我叫海参,面是我炒的。”

小品《吃面》里宋小宝被面馆“套路”的情节令人捧腹,但细想后,大家的笑容逐渐苦涩,因为这种市场乱象并非虚构,就真实发生在身边。

近日,在消费者中口碑不错的“白象”就犯了错。

其“多半”袋面玩起了文字游戏,“多半”商标配以包装上的宣传语,让消费者误以为这款方便面的分量比常规款“多半袋”。

面对质疑,白象的致歉声明颇有说服力:“多半”产品是基于原70克面饼推出110—120克面饼的大分量产品,后续将尽快调整包装,避免误解。

这么一看,“多半”确有其事。声明发布后,不少网友转变看法,替白象撑腰,甚至有人怀疑是竞争对手或职业打假人“盯”上了白象,故意抹黑。

白象“多半”袋面

白象“多半”袋面

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声明

不得不承认,这次危机公关有点高明。

但仔细看,不难发现白象回避了“主观故意误导消费者”的嫌疑。

在发表声明前,白象没有强调过“多半”其实是比原产品的70克面饼“多半”。

消费者看到包装后,第一反应还是以为它比市场上的其他方便面“多半”,进而用价格除一下分量,觉得“性价比高”而购买。

白象在声明中也只字不提“误导”,用了“如因此给消费者造成误解”“避免引发消费者的误解”等表述。

“翻译”过来,就是我没有主观故意误导,是部分人的理解问题,这不是违法违规(虚假宣传)的问题。

白象真的无辜吗?查一下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可以发现早在2018年9月,白象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就发起了“多半”的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一次后,提出异议,申请最终通过。

“多半”商标现适用于咖啡饮料、茶饮料、糖果、以谷物为主的零食小吃、馒头、面粉、方便面、粉丝(条)、冰淇淋、调味品,专用权期限从2019年8月21日至2029年8月20日。

以此计算,“多半”可能已经让一些消费者误解“高性价比”五年之久。如果不是这一次舆情,白象也不会主动提这事。

截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截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看到这里,是不是该摘下一些品牌所谓的“国民品牌”滤镜了?

要知道,无论面多好吃,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提供真实、全面的商品信息,避免任何形式的误导和欺骗,这些才是根本的经营底线。

遗憾的是,许多经营者对此视而不见。从“千禾0”酱油到“壹号土”猪肉,从“120W”充电宝到“0添加西”梅,近期,大量品牌都爆出了用商标玩文字游戏的问题。

还有大量类似的商标已经或正在构成误导的路上。仅在第三十类商标中查询“多半”,就能找到35个相关申请信息。

一个叫“多1半”的注册商标用深浅色明显区分“多”“半”和“1”,用在产品包装上,颇有第二个“多半”袋面的潜质。

“壹号土”“山里来的土”竟然能申请商标

120W充电宝,120W是商标不是功率

商标竟成了无底线营销的“避风港”,也反映出商标审查和事后监管等方面的漏洞。

《商标法》写得很清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那么,“0+”“120W”等商标是如何通过层层审查的?这些都是商品的直接特点,不该作为商标注册。

也有一种观点认为,“多半”“千禾0”“壹号土”“0添加西”这类商标本身看不出大毛病,并非所有审查人员都能“预知”将来这些商标会和方便面、酱油、猪肉、蜜饯等产品“捆绑”营销,涉嫌误导消费者,不能责怪他们失察。

但这种观点忽视了事后监管的作用。商标注册成功并非“一劳永逸”,如果事后监管发现商标注册目的不纯、带有故意误导和混淆,商标管理部门也可以宣告无效,及时制止它们在市场上兴风作浪。

除了扎紧审查和监管的防线,健全的市场诚信体系也不可或缺。

笔者建议建立商标注册信用承诺制度,将有恶意抢注商标、以欺骗手段取得商标注册、利用商标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行为的经营者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将违法违规情节恶劣的列入失信名单,提高“心机商标”的违法成本。

区分商品来源、承载品牌形象、用以法律维权,这些才是商标存在的意义,它从来都不是也不该是经营者用来“走捷径”的玩物。

在此劝告经营者心存敬畏,品质和诚信才是长盛不衰的根本,莫要脏了商标这个神圣的“金字招牌”。

用商标来表述“零添加”,已成为食品行业营销的潜规则,有时候还能规避虚假宣传等法律责任截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仅一个类别下,就有这么多“多半”在申请或已经注册为商标截图自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

责任编辑:张阿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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