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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数量由上一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

清单越缩越短,市场越放越活(政策解读)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相关情况答记者问

2025年04月25日 11:02:30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制图:汪哲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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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汪哲平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市场准入限制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管理更加优化。就清单相关情况,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回答了记者提问。

该减的坚决减,该增的合理增

记者:此次清单主要作了哪些调整?

答:201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印发我国首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此后,经过2019年、2020年、2022年、2025年4次修订。此次清单修订坚持该减的坚决减、该增的合理增,事项数量由2022年版的117项缩减至106项,事项下的全国性具体管理措施由486条缩减至469条,地方性管理措施由36条缩减至20条。

一方面,降低准入门槛,激发市场活力。一批全国性措施直接删除。如公章刻制业由许可制改为备案制。一批全国性措施部分放开。如取消电视剧制作单位设立、药品批发零售企业筹建、药品和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林木种子进口、增值税发票印制等管理措施。相关领域保持必要市场准入管理,但准入环节更加精简。一批地方性措施取消。如推动各地放开交通物流、货运代理、车辆租赁服务、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等管理措施;取消有关地方设立的船舶设计修造、酒类生产经营、权益类大宗商品交易等管理措施,实施全国统一的准入方式。

另一方面,依法规范重点领域准入,兜牢安全底线。依据已出台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对部分领域市场准入作了进一步规范。纳入新业态新领域管理措施,比如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运营合格证核发(微型无人驾驶航空器除外)”等纳入清单。强化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明确非金融机构不得违法使用“期货公司”字样。将重要工业产品许可证管理范围从10大类调整为14大类27种。

清单越缩越短,市场越放越活。经过4次修订,清单内的事项数量已由2018年版的151项缩减至106项,缩减比例约30%,一大批行业准入限制得以放宽。

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

记者:2024年8月,《关于完善市场准入制度的意见》印发,提出“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这次清单修订对清单总体制度设计作出哪些优化?

答:此次清单是意见发布后的首版清单,在保持制度基本要求和清单体例架构总体稳定的基础上,作出了多方面优化,可概括为“4个完善”。

完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要求。一方面,强化“全国一张清单”权威性,明确产业、投资、互联网、重点生态功能区等各类按要求编制的全国层面准入类清单目录,全部纳入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另一方面,完善特定区域放宽准入制度安排,明确依法在特定区域调整或暂停实施市场准入管理措施的,负面清单与之直接衔接,支持地方先行先试。

完善市场准入事项实施要求。对于清单所列的许可准入事项,明确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公开法律法规依据、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时限,制定市场准入服务规程,由经营主体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方式合规进入,对未实施市场禁入或许可准入但按照备案管理的事项,不得以备案名义变相设立许可。

完善与其他准入规定衔接要求。明确境内外经营主体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经营,统一适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各项规定,落实国民待遇要求。在此基础上,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投资还需适用《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境外服务提供者以跨境形式向中国境内提供服务的,还需适用《跨境服务贸易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的有关规定。

完善市场准入规范化便利化要求。统筹衔接“证”“照”管理,统一各类经营主体登记,推动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登记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上的管理措施相衔接。经营主体在办理营业执照、登记经营范围时,就能对照清单要求,知晓哪些经营范围可以直接进入、哪些要办理许可后才能进入、哪些不能进入。

记者:一些新业态新领域没有直接纳入负面清单管理,下一步将如何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

答:新业态新领域往往处在快速发展期,难以用行政审批的传统准入方式进行管理,需要探索更具柔性和韧性的准入管理模式。

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作出的“优化新业态新领域市场准入环境”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以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为政策载体,先后在海南、深圳、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广州南沙新区等地,谋划推出一批体系性、突破性较强的政策举措,在航空航天、生物医药、新型能源、信息安全、智慧交通等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

我们将聚焦重要领域、重点行业,充分挖掘场景开放创新需求,加快形成“技术突破—场景验证—产业应用—创新生态”正向循环,推动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并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重点领域和重大生产力布局,选择重点地区开展放宽市场准入试点,分批制定和推出新的放宽市场准入特别措施。

将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

记者:据了解,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在公布清单的同时,还将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请问有何考虑?

答:“非禁即入”是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最核心的要求,也是广大经营主体的热切期盼。近年来,有关部门积极破除各种形式的市场准入壁垒,累计公开通报7期115个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有力保障了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权利。但“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等堵点卡点尚未消除,发现和破除市场准入壁垒的机制还没有完全成熟。

联合开展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目的就是进一步大力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建立健全线索归集、核实整改、案例通报等长效机制,为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有力支撑。本次清理整治的重点是:以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等形式设立和实行的违反市场准入制度要求的各类规定文件,以及各级政府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壁垒的各类做法情形。

■记者手记

为民企发展带来多方面政策利好

循序渐进,与时俱进。2018年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以来,我国先后4次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最新的第四次调整,事项数量较2018年版缩减约30%。这是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要举措,也将为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发展带来多方面政策利好。

降门槛,让民企发展空间更广。此前,交通、能源、养老、医疗、金融等领域放宽准入限制。特别是首条民营控股高铁杭绍台铁路开通、一批民间资本参股的核电项目落地,标志着民营企业参与重点行业和领域竞争性业务取得突破性进展。第四次调整中,一些全国性措施或直接删除或部分放开,诸多地方性措施也被取消。这将助推经营主体进入更多领域、收获更大商机。

降成本,让民企经营负担更轻。市场准入制度,主打“非禁即入”。清单外领域,不管规模大小、无论国企民企,各类经营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随着新版清单落地,以及市场准入壁垒清理整治行动深入开展,更多领域的准入流程将大幅简化、行政干预将显著减少、交易成本将有效降低,助力民营企业“轻装上阵”。

优环境,让预期信心更稳。一张清单,公开透明。事项内容、主管部门等向社会公开,技术标准、许可要求、办理流程、办理时限也要公开。这样的制度安排,可让民营企业更明确“可以做什么、不能做什么”,对参与市场竞争有更明晰的认知、更稳定的预期,从而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期待新版清单进一步激发广大经营主体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为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

《 人民日报 》( 2025年04月25日 03 版)

责任编辑:乔妙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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