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佳卉/绘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这些“作品”竟然出自该村村委会之手。原因是村民不配合当地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个别村干部就在十余辆小轿车和皮卡车上,贴标语撒气。墨红镇政府回应称,标语虽用词不妥,但出发点是好的,贴出不久即已撕掉。据网友报料,云南省曲靖市富源县墨红镇补木村出现数十条诅咒式标语。“乱搭乱建全家短命”“不出义务工,全家无祖宗”“人畜不分居,又无子孙又无妻”……打油诗性质的标语,内容粗鄙且带有威胁诅咒意味,让人哭笑不得。
然而,“出发点是好的”不能成为暴力式治理的挡箭牌。基层粗暴的治理手段屡见不鲜,这背后,不得不让人质疑治理的逻辑。
当前,我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在逐步推进阶段,动员式的治理模式让治理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得到多数人的支持和配合。这其中,需要政府“搭台”,但“唱戏”归根结底还得靠民众,任何激进的、极端的、粗暴的治理手段都有可能让这出“戏”唱得不顺利。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受传统生活习惯的影响,对环境治理缺乏深刻认识。一些人对人居环境整治的政策、措施、建设行为等不能充分理解,参与程度低,这就更需要政府发挥主导和引导作用,发挥民众的主体作用。一遇到不理解、不配合,就采取极端做法,不仅无法解决矛盾,反而会引发群众更强烈的抵抗情绪,工作陷入更被动局面,得不偿失。
作为基层治理组织,村委会必须依靠农民自身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对环保活动的广泛参与,真正有效地控制和治理污染。从外在规则内化为心理认同,这或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但也是必将经历的过程。
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过程中,开展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也是其重要的内容。提高群众文明卫生意识之外,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更是重要一环。政府必须不断加强自我约束,不随意妄为,不逾越秩序的边界,才能不断提升治理能力,激发民众的参与意识,真正发挥村民在乡村环境治理过程中的主体作用。
《 中国城市报 》( 2018年10月29日 第 02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