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更好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着力破解高龄、空巢、独居、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长期照护难题,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下称《意见》)。
从内容上看,此次政策给予物业企业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力度较大。
《意见》提出,盘活小区既有公共房屋和设施,保障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加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布点和综合利用,推进居家社区适老化改造。
在推行“物业服务+养老服务”居家社区养老模式方面,《意见》提出,养老服务营收实行单独核算,支持养老服务品牌化连锁化经营,组建专业化养老服务队伍。其中,鼓励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养老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纳入公租房或政策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意见》还提到,丰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内容。如支持开展老年人营养服务和健康促进。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地开办小区老年餐桌,提供送餐上门服务。
值得关注的是,在拓宽养老服务融资渠道方面,《意见》指出,鼓励商业银行向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发放资产(设施)抵押贷款和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并参照贷款基准利率,结合风险分担情况,合理确定贷款利率水平。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以企业未来收益权、土地使用权为担保发行债券。鼓励商业保险、基金、信托、社保基金等资金投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项目,降低物业服务企业负债率。
对此,专家分析称,从传统意义上来说,物业企业的资金来源比较狭窄,导致业务扩张困难。但是,此次政策明确,其可以办理抵押贷款和发债等,这就拓宽了融资渠道,对于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 中国城市报 》( 2020年12月07日 第1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