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0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推动《条例》贯彻实施,提高旗广大居民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引导居民自觉规范行为,深化文明城市的创建,旗委宣传部充分利用媒体和网络、线上和线下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做好《条例》的宣传贯彻。
宣传中,旗委宣传部在杭锦电视台定时播放《文明条例》,在微信公众号“杭锦发布”全文刊载了《文明条例》,动员广大干部职工在微信朋友圈、微信圈内积极转发《文明条例》,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和单位、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条幅的方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部分条例内容,并制作了漫画、拍摄了抖音引导大家知文明、讲文明,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约束不文明行为。号召广大居民积极主动做文明行为的遵守者、文明道德的践行者、文明城市的倡导者,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努力把“文明行为养成,从你我开始”的行为实践渗透到每一个角落、社会每一个阶层和工作生活的每一个细节,将文明行为内化于心、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