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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2016至2019年共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

2020年11月26日 10:37:23 来源:中国城市网 作者:叶中华

中国城市网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叶中华)今天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记者从最高法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实施至2019年12月底,全国法院共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5749份;会上,最高法与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首次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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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中)出席新闻发布会。

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委员、民一庭庭长郑学林介绍,自《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最高法从三方面有效遏制家庭暴力的发生,维护了家庭暴力受害人特别是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一是注重顶层设计,构建反家暴宏观格局。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第一时间制定人身安全保护令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收取诉讼费用,申请人也不需要提供担保,最大限度地保障当事人能够及时、便捷地获得司法保护。

二是立足社情民意,精准对症施策。最高法院和全国妇联、中国女法官协会在广泛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深挖家庭暴力产生的社会根源、经济根源、文化根源和思想根源,采取多种措施共同推进反家庭暴力的社会治理和司法矫正工作。

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弘扬良好家德家风。一个好的案例胜过一打文件。 此次在“国际反家庭暴力日”由三个部门联合发布人身安全保护令十大案例,包括行政处罚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同时适用、依法惩罚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行为、妇联组织或村委会代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动不便当事人申请、破除对未成年人进行打骂教育的陋习、探索学校对发现家庭暴力的作用、同居关系及离婚后的暴力防治、放宽申请人举证标准、精神暴力适用情形、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基于家庭暴力而变更直接抚养关系等多个方面。

郑学林表示,每一个案例在反家庭暴力防控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参考作用和警示意义,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组织、村委会等各方面力量综合治理家庭暴力的集中反映,体现了依法保障家庭暴力受害者合法权益,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重要价值理念,彰显了法治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刘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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