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11月30日电(记者张阿嫱)11月30日,深圳市公积金中心对外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其中要求,职工申请办理异地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业务的,仅限于购买在广东省内或者职工及其配偶户籍所在地的住房。
这被业内认为是深圳公积金收紧的信号。而根据深圳过去公积金提取的政策,异地购房提取需满足以下条件:深圳市外购房;购房发票或契税税票开具时间为三年以内。
“从这里规定可以看出,此前‘深圳市外’的定义是比较模糊的,或存在在广东省外进行异地购房、违规使用公积金的现象,此次深圳政策堵住了这个漏洞。”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说道。
在他看来,深圳此次政策是是释放了政策略收紧、继续稳定房地产市场的导向。尤其是近期深圳又出现了“打新”和“代持”的现象,近期市场确实有躁动。
贝壳研究院高级分析师潘浩也表示,本次政策对于深圳来说,主要减轻公积金流动性压力,稳定公积金贷款市场,保障刚需利益,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金融支持环境。同时,加强对外溢购房人群提供一定的提取支持,有助于城市群,特别是广东省省内城市之间的共同发展。
据不完全统计,广东东莞、湖北武汉均有类似文件的出台,出台的背景均为公积金流动性紧张。如武汉要求,除湖北省内以及长江中游城市群住房公积金合作城市外,暂停受理其他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异地个人住房贷款。东莞则规定,增加购买外市二手房申请提取的条件。购买外市二手房应办出不动产权证满6个月方可申请提取。
深圳新政也让公积金的异地使用再次受到关注。
记者注意到,今年以来,已有不少省市推出公积金互认互贷的规定。比如今年4月,川渝建立互认互贷7大机制;今年8月,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住建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长三角住房公积金一体化落地;今年9月,武汉、长沙、合肥、南昌等20城签署了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合作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