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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2020年12月11日 19:59:47 来源:中国城市网 作者:叶中华

中国城市网北京12月11日电 (记者叶中华)12月11日,记者从北京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11月,根据国务院普查办的统一安排,北京市选定房山区开展全灾种、全链条的普查试点工作;22个市级部门会同房山区圆满完成了试点范围内的所有调查任务,探索开展了单灾种和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工作。

与会发布人介绍,坚持把探索组织实施方式和检验技术路线作为房山试点“大会战”的重中之重来抓,通过试方案、试标准、试队伍、试资金、试系统、试进度,不断总结试点工作经验,探索形成普查组织实施模式和技术统筹模式,形成普查“房山经验”,实现了发现问题、完善方案、锻炼队伍、积累经验的既定目标。

11月初,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下称《通知》)。为全面掌握北京市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经市政府同意,定于2020年至2022年开展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普查对象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普查涉及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旱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普查的标准时点为今年12月31日。

《通知》要求,普查工作人员和对象必须严格按照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各区、各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要求,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目前,北京市已成立市普查领导小组,召开了普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和第一次普查领导小组全体会,印发了《北京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各区、各部门陆续制定普查工作方案和实施方案,普查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责任编辑:康克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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