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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切实保障贫困群众基本医疗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

2020年12月31日 00:06:33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12月28日,记者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医保部门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脱贫攻坚以来,全省医保系统累计投入资助资金4.41亿元资助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省53.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应保尽保,帮助减轻贫困人口医疗费用负担25.32亿元(其中门诊1.68亿元、住院14.53亿元、医疗救助9.11亿元),为全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贡献。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454.73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户籍人口参保率达到95%。全省医保系统上下联动、合力攻坚,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90%。通过定额资助参保,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保障范围;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报销比例由80%提高到90%,不设封顶线;农牧区贫困患者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及医疗救助后,剩余医疗费用(含自费)超出总费用10%的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进行全额兜底救助,实际报销比例达90%;将血友病等4类重特大疾病报销限额由原来的1万元提高至10万元,其他22类病种报销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3000元至5000元不等;确保符合门诊特慢病和“两病”准入条件的贫困患者全部纳入保障范围。

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医疗保障工作。联合省财政厅率先出台医保特殊政策,预拨医保基金7.4亿元确保贫困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核酸检测价格从200元/项调整为120元/项,抗体检测从100元/项调整为50元/项,确保贫困患者应检尽检、愿检尽检;将我省民族医院10种自制制剂纳入医保,推行医保业务“不见面”办理,门诊特慢病患者开药量延长至90天;会同相关部门出台了阶段性减半征收和缓缴企业医保费的政策措施,为全省各类企业减负4.2亿元。

不断优化简化经办服务流程,打通服务贫困群众“最后一公里”。为贫困人口全年开通“绿色通道”,实现了参保和待遇支付“随时办”“及时办”;贫困人口参保缴费、信息变更、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备案等17项业务办理时限平均压缩5至6个工作日;会同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先住院后结算”服务模式;优化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简化备案手续,与全国30个省份开通结算业务,将省内1115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异地就医直接结算信息平台,解决贫困人口“跑腿、垫资”问题。(记者 李雪萌)

责任编辑:李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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