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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2021年01月20日 17:16:01 来源: 中国城市网 作者:叶中华

中国城市网北京1月20日电 (记者叶中华)1月20日,记者从最高法获悉,为全面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并于今天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下称《意见》)规定,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意见》现场照。孙若丰摄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研究室主任姜启波介绍,《意见》分7个部分,共30条。有五个新特点:一是重新界定少年法庭的受案范围。《意见》对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受案范围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将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犯罪预防关系密切的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及行政诉讼案件纳入少年法庭受案范围,以保证案件数量和审判工作的平衡,更有针对性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二是探索加强未成年人审判机构新路径。《意见》规定,坚持未成年人审判的专业化发展方向,加强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加强审判专业化、队伍职业化建设。为此,最高人民法院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加大对全国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调查研究、业务指导。高级人民法院相应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中级人民法院和有条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和需要,设立未成年人审判领导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要结合内设机构改革,充实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力量,加强未成年人审判组织建设。

从审判实践来看,未成年人案件多数在基层法院,因此,《意见》提出,探索通过对部分城区人民法庭改造或加挂牌子的方式设立少年法庭,审理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确保未成年人依法得到特殊、优先保护。

三是提出在少年法庭配备专门员额法官的新要求。《意见》指出,各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未成年人审判的工作特点和需要,为少年法庭配备专门的员额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要选用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法官负责审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采取措施保持未成年人审判队伍的稳定性。

四是建立新的未成年人案件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意见》明确提出,“对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实行专门统计。建立符合未成年人审判工作特点的司法统计指标体系,掌握分析涉及未成年人案件规律,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少年司法政策。”

五是建立新的未成年人审判工作考核机制。《意见》提出,对未成年人审判进行专门的绩效考核。要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关于实行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相适应的评价考核标准的要求,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法庭教育、延伸帮教、法治宣传、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围,不能仅以办案数量进行考核。

 

责任编辑:何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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