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市网北京1月29日电(记者胡安华)日前,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按照《全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十三五”规划》要求,到2020年底江西省共需完成3300个行政村环境综合整治。截至2020年12月18日,江西省已完成3629个建制村的环境综合整治任务,超额完成“十三五”3300个建制村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任务。
近年来,江西省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与污染防治攻坚战、乡村振兴战略、生态扶贫融合,同要求、同部署、同落实,推动技术、资金、项目向农村倾斜。同时,利用数字生态建设成果开发农村信息监管系统,将全省1.7万多个行政村统一编码编号、建档落图,打通生态环境监管“最后一公里”。
为推进农村污水治理,江西省坚持源头治理,全面摸清底数,先后在崇义县等9个县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整县推进试点,并推荐上犹县和瑞金市列为全国首批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全域开展排查整治。对日处理能力20吨及以上污水处理设施出水进行定期监测,督促已建成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上半年设施达标率为93.3%,下半年为93.1%。